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2020年第12號公告

先看商務部官網公告截圖:

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2020年第12號公告

解讀:

  1. 非醫用口罩,即民用口罩,符合GB 2626或 EN 149標準,即可出口。所以,GB 2626全項檢測,至關重要。實驗室是否具備檢測資質,至關重要。立刻,馬上,現在,聯繫認證老白做檢測。
  2. 跟採購方確認清楚,雙方簽字畫押《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這個就很好理解了吧。白紙黑字,你情我願,願買願賣,事後別BB。
  3. 海關驗放。1查包裝,2看質量。
  4. 包裝: A.必須!必須!必須是標準的零售包裝。標準彩盒或單獨彩袋。B.不要印EN149/CE/FDA等字樣。C.包裝與合格證上必須體現:生產廠家,產生地址,執行標準,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日期。D.合格證一定要蓋檢驗合格章。E.口罩的成份必須按百分比標示:如:56%無紡布+36%熔噴布+8%過濾棉。
  5. 質量:這個就不需要說了。
  6. 防疫物資出口所需要的資料更新如下:

(民用):

(1)生產廠商不能在市場監管總局"處罰"黑名單內的

(2)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

(3)報關委託書+報關單+形式發票+裝箱單+貿易合同+報關要素

(4)非醫用承諾書

(5)符合國標的產品檢測報告(全項檢測!!有資質的實驗室出的!!)

(6)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可能需要)


醫用的:

(1)生產廠商必須是商務部+海關聯合發佈的名單內的

(2)報關委託書+報關單+形式發票+裝箱單+貿易合同+報關要素

(3)出口公司+生產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有醫療範圍的

(4)醫療器械註冊‬證(掃描件)

(5)醫療物資聲明(最新版本)

(6)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證可(掃描件)‬

(7)廠家合格測檢的‬報告(掃描件)(非必須提供,為了防止海關查驗要)


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2020年第12號公告

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2020年第12號公告


說一千,道一萬,簡單一句話:

紮紮實實搞產品質量,GB 2626全項檢測,歐盟公告機構備案,就可以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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