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法院:夜間行獵一時樂,觸犯刑法永生痛

近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獵殺國家“三有”野生動物案,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蘇某拘役三個月。

法院查明,2019年6月23日晚,被告人蘇某駕乘摩托車,在省道附近使用探照燈照射、彈弓瞄射的方式獵殺鳥類。冷水江市森林公安民警巡邏時發現異常,立即驅車對其進行抓捕,蘇某棄車而逃。民警在蘇某遺棄的摩托車上查獲17只死鳥及相關獵捕工具。迫於辦案機關的強大威懾,蘇某在作案後第三日即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經批評教育,蘇某非常悔恨,主動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5100元,並通過當地媒體向社會公開道歉。經湖南省野生動物專家鑑定,被射殺的鳥系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慄鵐。“三有”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獵殺國家“三有”野生動物慄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鑑於蘇某具有自首情節,法院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出處:審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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