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依法按時足額獲取勞動報酬

是廣大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積極努力為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

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各類勞資糾紛

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職責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但是

若每一個討薪案件都需

進入民事訴訟程序

對討薪者來說實在費時費力

所以討薪大可不必總跟“打官司”較勁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朋友們

訴源治理了解一下?

近年來,安嶽法院積極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實質化,依託訴訟服務中心,集律師調解、人民調解、公證、仲裁等多元解紛服務資源,精準助力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近日,安嶽法院與法律援助中心志願者聯手,通過多元解紛銜接機制成功將40件群體涉訪糾紛化解於訴前。

而這糾紛源頭,還得從40餘名民工討薪未果說起……

2019年1月,安嶽某酒店發包給何某承建的工程總體完工後,仍有140餘萬元勞務費尾款未按時支付,致40餘名工人工資無法足額髮放,工人屢屢催要款項未果,於2020年春節前夕多次聚集在縣政府上訪。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辦案宗旨,安嶽法院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銜接,決定與其聯手通過非訴訟方式化解該次群體糾紛。

01 “隔空”溝通

由於年後新冠疫情影響,法院線下訴訟活動暫時停止,為確保疫情期間案件審理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承辦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微信與40餘名原告及被告進行溝通,提前摸查案件情況,耐心聽取意見,做好訴前調解的前期準備工作,建立調解的信任基礎。

02 疫情防控 分批調解

為減少疫情期間人員聚集,避免外地當事人來回奔波,疫情緩解後,承辦法官與法律援助中心志願者先行組織本地工人與被告方面對面調解。

通過反覆協商討論,雙方達成由酒店在約定期限內將工程尾款直接支付給工人作為工資,並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的調解協議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最後,組織外地工人與被告方進行調解,通過點對點答惑解疑,雙方達成和解。

至此40件群體涉訪糾紛全部在立案前得到化解。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法院確認後的調解協議守約方

可以在對方不履行調解協議後

有權不經訴訟

直接申請法院對調解協議

予以強制執行

最後還要提醒大家

不用“打官司”也能討薪?

在討薪受挫的情況下

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

主張權利哦

供稿:楊選榮

編輯:張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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