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三部門放寬防疫物資出口條件,不用“國內生產證書”了

突發!三部門放寬防疫物資出口條件,不用“國內生產證書”了

導讀:剛剛,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公告,放寬防疫物資出口條件,不用“國內生產證書”了。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ID:jjbd21)

記 者丨朱萍

編 輯丨李一戈

一些哭暈的老闆,可以喜極而泣了。

4月25日晚間,商務部網站發佈一則《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1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

突發!三部門放寬防疫物資出口條件,不用“國內生產證書”了

公告稱,在全球疫情持續蔓延的特殊時期,為更有效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現就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質量監管、規範出口秩序有關措施公告如下:

一、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

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市場監管總局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amr.gov.cn動態更新),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確認產品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進口方接受所購產品質量標準且不用於醫用用途,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企業清單驗放,對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企業清單內的,海關接受申報,予以驗放。

對4月26日之前已簽訂的採購合同,出口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

突發!三部門放寬防疫物資出口條件,不用“國內生產證書”了

二、進一步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驗放。

突發!三部門放寬防疫物資出口條件,不用“國內生產證書”了

這則消息讓業界長吐一口氣,對比此前的政策可以發現,此次公告中沒有提到藥監部門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此前,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聯合發文,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

據瞭解,在疫情期間,很多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等企業都是獲得出口國認證,沒有獲得國內藥監部門的註冊生產證書。

4月1日的新規出來後,讓上述企業措手不及,彼時,據國家藥監局數據,21新健康統計發現目前具備出口資質的產品規格: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23個;醫用防護口罩150個、醫用外科口罩523個、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752個;醫用防護服301個;呼吸機62個;紅外體溫計236個。

除上述之外很多企業都不出口資質,對整個行業影響巨大,以診斷試劑行業為例,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第二日徵詢部分企業的銷售情況發現其涉及30-40億元的銷售額。

而後續也因供求關係出現了一系列漲價行為,如部分試劑盒漲價75%、呼吸機漲10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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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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