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检察院监督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被不起诉人流放鱼苗

2020年6月29日上午,游仙区检察院监督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3名被不起诉人在芙蓉河域开展增殖放流。该院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对其从轻处理,同时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更有效地保护水资源、改善水域生态。全程监督3名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被不起诉人流放鱼苗三千余尾,促进生态资源修复。


游仙区检察院监督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被不起诉人流放鱼苗

现场参与增殖放流的魏某、谢某、安某三人,均为2020年本市天然水域禁渔期期间,进行非法电捕鱼,被公安机关及渔政执法人员抓获。检察官向该三人释法说理,告知三人使用电捕方式捕鱼的行为可能导致野生鱼畸形,甚至绝育,甚至对偷捕者本人也会造成威胁。该三人均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其行为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游仙区检察院监督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被不起诉人流放鱼苗

在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魏某、谢某、安某三人已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签订承诺书,承诺以后绝不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鱼苗在检察官的全程进行监督下,本次共向水域鱼苗共计3000余尾。


游仙区检察院监督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被不起诉人流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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