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徐州公積金的最新調整,熱點問題解答都在這裡


9月1日起,

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再次調整,

此消息一經刊登,

引起市民廣泛關注,

諮詢不斷,


今日徐報融媒記者梳理市民提出的一些熱點問題,採訪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李文韜處長。


Q:市區、銅山區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款多少?提取+貸款最高多少錢?

A:單方申請最高上限額50萬元,雙方最高70萬元;如職工公積金餘額滿足一定的條件,提取+貸款最高不超過90萬元,不分單方申請或雙方申請。


Q: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年限如何確定?

A: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長年限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同時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Q:目前我市有幾家銀行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款?

A: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職工可選擇四家銀行辦理,即:郵儲銀行、建設銀行、淮海農商行、華夏銀行。


Q:申請組合貸款的職工除了提供公積金貸款時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哪些資料?

A:根據組合貸款規定的首套首貸要求,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人還需提供《個人住房證明》。

徐州轄區戶口的,應在戶口所在地及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出具《個人住房證明》,在縣區辦理的《個人住房證明》應到所屬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審核,市區辦理的個人住房證明可以通過《個人住房證明》上的二維碼審核。


Q:辦理組合貸款,在購房地及戶口所在開具了無房證明,是否就確定為無房?

A:雖然有無房證明,但貸款時若《信用報告》顯示有個人住房貸款且未還清的或中心公積金貸款系統顯示作為貸款房屋產權共有人的,也認定為有住房,不能辦理組合貸款。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購房貸款信息應作為無房證明不能涵蓋區域的房屋信息之一參考使用。


Q:手續齊全,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要求的條件,審批時限是多久?

A:為進一步提高服務效率,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服務要求,對手續齊全,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貸款業務統一調整為二級審批,即各營業部櫃組長,管理部提貸款科長負責審批,即時給予能否貸款及貸款額度、貸款年限的答覆。


Q:我是婚前辦理的商業銀行貸款,目前婚後是否可以辦理公積金“商轉公”貸款?

A:⑴申請商轉公業務的職工必須是原商業貸款借款人且擁有房屋產權;

⑵婚前單方購房並辦理商業貸款,婚後申請商轉公的,配偶僅作為共同借款人參與還款且對配偶標註公積金貸款信息,在貸款額度測算時不計算為雙方共同申請,不享受雙方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上限額的政策;

⑶婚前兩人均單身,共同申請商業貸款,婚後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如雙方均正常繳存公積金,可以享受雙方貸款的上限額度;

⑷商業貸款時原借款人一人有產權,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的,還清商業貸款後辦理商轉公的,僅有產權的借款人可以辦理,無產權的父母不能參與商轉公業務。


Q:我是婚後辦理的商業銀行貸款,目前已離婚,我是否可以辦理公積金“商轉公”貸款?

A:離婚後未再婚的,在商貸結清後並及時辦理抵押注銷,並將產權變更為本人單獨所有,可以申請商轉公業務。如離婚後又再婚的,不能申請商轉公業務。


Q:具體哪兩類情況不能辦理公積金“商轉公”業務?

A:⑴通過司法拍賣取得產權辦理商業貸款的;

⑵江蘇省內及淮海經濟區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辦理商業貸款的。


Q:婚前單方辦理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婚後另一方能單方或雙方辦理貸款嗎?

A:貸款必須夫妻共同申請,婚前單方或合計貸過兩次的,婚後就不能再貸了。


Q:婚前單方購房辦理的商貸,借款人無公積金,配偶正常繳存公積金,婚後能轉為配偶方的公積金貸款嗎?

A:不能。一方名下的商業貸款不能轉為另一方的公積金貸款。


Q: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時需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A:⑴商轉公業務受理時,該筆商業貸款已經結清;

⑵該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購買的住房應確認已辦理好不動產權證;

⑶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⑷建議申請商轉公業務的職工在結清商業貸款前,攜帶購房合同、借款合同、身份證、個人徵信報告到中心各營業網點具體諮詢後在確認是否一次性結清商業貸款。


Q:個人準備部分還款或一次性還清貸款,可以通過哪種途徑辦理?

A:⑴職工可以到公積金中心業務網點櫃檯辦理;

⑵通過手機公積金辦理;

⑶通過徐州公積金官網服務大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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