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獎:養鴨起糾紛 調解保環境

三等獎:養鴨起糾紛 調解保環境

案情簡介:2019年6月6日的這一天,王金村新涇152號鄒某村民怒氣衝衝來到王金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反映說:憑什麼要拆除我的鴨棚,我飼養鴨子是合理合法的,希望調解會評理予以補償解決。

調解過程:調委會接到鄒某請求後就到鄒某家中現場實地察看,調解員看了以後說:情況是這樣,其把鴨棚搭在原“五違四必”拆除的地方,鴨棚裡飼養了二十隻鴨子,裡面髒的一塌糊塗,惡臭嗆人,根據附近村民、老同志反映,隨著天氣逐漸轉熱,散發臭味更加強烈,村兩委班子按照鎮生態辦要求,責令鄒某拆除違章搭建及處理飼養的鴨子。

根據美麗鄉村若干規定要求,集中體現在“環境美”、“生活美”、“產業美”、“人文美”,其中“環境美”是美麗鄉村的特徵,改善人居環境,傳承生態文化,培育文明新風為途徑,打造“生態宜居、生產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諧”的示範典型,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社會管理。

村委領導和調解員根據當前工作堅決做到全面禁養,養殖棚舍必須限期拆除,著力完善環境配套,實現特色發展的基本原則,首先給鄒某做了思想工作,勸鄒某先把鴨子處理,隨後拆除鴨棚,鄒某振振有詞地說:“農村養鴨天經地義,憑什麼把鴨子處理賣掉,我就是不處理不拆。”調解員語重心長地對鄒某說:“我村作為美麗鄉村,愛護環境應該要支持啊,而且鴨棚屬於違章建築,氣味難聞,我們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你說呢?”鄒某聽了調解員的勸說自感理虧,許諾一週內把鴨子賣掉,拆除違章。

本想這起糾紛可以到此結束,不料過了一週,鄒某又來村委會哭罵:”如果你們村委把我鴨棚拆掉,我就把村裡的辦公桌都敲掉。”矛盾再次觸發,村兩委班子與調委會再次上門到鄒某家中做工作。鄒某說:“最近身體不好,等過一段時間,儘快把鴨棚處理。”但過了好幾天,天氣逐漸炎熱,而鄒某依然無動於衷,甚至辱罵工作人員。

當村兩委班子及調解員第三次來到鄒某家,面對村委人員,鄒某不禁慚愧起來,鄒某答應拆除鴨棚,並且要求村委會幫忙按實價賣掉鴨子。

調解結果:經調解協商,最後雙方達成協議。當日下午鴨子以蛋鴨飼養飼料本身每隻150元,共20只,總計價格3000元賣給他人,鴨棚於次日下午拆除完畢。隔一天回訪,鄒某滿意的說:“今後我要聽從支持村委會工作。”

調解心得:養鴨雖小事,但影響美麗鄉村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是一樁大事,如果一家養鴨不想治,今後會有類似情況更多出現,難度更高,重則矛盾激化,甚至可能釀成後果,本案例告誡村民要遵循基本原則,不厭其煩的做好勸說工作,依法、理、情三管齊下,把矛盾衝突消失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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