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易傳彙總(31489字)

李氏易傳彙總(31489字)

(乾下乾上)。乾:元、享、利、貞。

  案:《說卦》:乾,健也。言天之體以健為用,運行不息,應化無窮,故聖人則之。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

  《子夏傳》曰: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貞,正也。言乾稟純陽之性,故能首出庶物,各得元始、開通、和諧、貞固,不失其宜。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故曰“元、亨、利、貞”矣。

  初九:潛龍勿用。

  崔覲曰:九者,老陽之數,動之所佔,故陽稱焉。潛,隱也。龍下隱地,潛德不彰,是以君子韜光待時,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子夏傳》曰:龍,所以象陽也。

  馬融曰:物莫大於龍,故借龍以喻天之陽氣也。初九,建子之月。陽氣始動於黃泉,既未萌芽,猶是潛伏,故曰“潛龍”也。

  沈驎士曰:稱龍者,假象也。天地之氣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龍之為物,能飛能潛,故借龍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潛伏,故言“勿用”。

  幹寶曰:位始,故稱初。陽重,故稱九。陽在初九,十一月之時,自復來也。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陽處三泉之下,聖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里之爻也。雖有聖明之德,未被時用,故曰“勿用”。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王弼曰:出潛離隱,故曰“見龍”。處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鄭玄曰:二於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

  幹寶曰:陽在九二,十二月之時,自臨來也。二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陽氣將施,聖人將顯,此文王免於羑里之日也。故曰“利見大人”。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鄭玄曰:三於三才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虞翻曰:謂陽息至三,二變成離。離為日,坤為夕。

  荀爽曰:日以喻君。謂三居下體之終,而為之君,承乾行乾,故曰“乾乾”。夕惕以喻臣。謂三臣於五,則疾修柔順,危去陽行,故曰“無咎”。

  幹寶曰:爻以氣表,繇以龍興,嫌其不關人事,故著君子焉。陽在九三,正月之時,自泰來也。陽氣始出地上,而接動物。人為靈,故以人事成天地之功者,在於此爻焉。故君子以之憂深思遠,乾夕匪懈。仰憂嘉會之不序,俯懼義和之不逮。反覆天道,謀始反終。故曰“終日乾乾”。此蓋文王反國大理其政之日也。凡無咎者,憂中之喜,善補過者也。文恨早耀,文明之德,以蒙大難,增修柔順,以懷多福,故曰“無咎”矣。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崔覲曰:言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於時。猶龍自試躍天,疑而處淵。上下進退,非邪離群。故“無咎”。

  幹寶曰:陽在九四,二月之時,自大壯來也。四虛中也。躍者,暫起之言,既不安於地,而未能飛於天也。四,以初為應。淵,謂初九甲子,龍之所由升也。或之者,疑之也。此武王舉兵孟津,觀釁而退之爻也。守柔順,則逆天人之應;通權道,則違經常之教。故聖人不得已而為之,故其辭疑矣。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鄭玄曰:五於三才為天道。天者,清明無形,而龍在焉,飛之象也。

  虞翻曰:謂四已變,則五體離。離為飛,五在天,故“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也。謂若庖犧觀象於天,造作八卦,備物致用,以利天下,故曰“飛龍在天”。天下之所利見也。

  幹寶曰:陽在九五,三月之時,自夬來也。五在天位,故曰“飛龍”。此武王克紂正位之爻也。聖功既就,萬物既睹,故曰“利見大人”矣。

  上九:亢龍有悔。

  王肅曰:窮高曰亢。知進忘退,故“悔”也。

  幹寶曰:陽在上九,四月之時也。亢,過也。乾體既備,上位既終。天之鼓物,寒暑相報;聖人治世,威德和濟;武功既成,義在止戈。盈而不反,必陷於“悔”。案:以人事明之,若桀放於南巢,湯有慚德,斯類是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劉瓛曰:總六爻純陽之義,故曰“用九”也。王弼曰: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見群龍之義焉。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矣。

  彖曰:

  劉瓛曰:彖者,斷也,斷一卦之才也。

  大哉乾元,

  《九家易》曰:陽稱大。六爻純陽,故曰“大”。乾者純陽,眾卦所生,天之象也。觀乾之始,以知天德,惟天為大,惟乾則之,故曰“大哉”。元者,氣之始也。

  萬物資始,

  荀爽曰:謂分為六十四卦,萬一千五百二十冊,皆受始於乾也。冊取始於乾,猶萬物之生稟於天。

  乃統天。

  《九家易》曰:乾之為德,乃統繼天道,與天合化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虞翻曰:已成既濟,上坎為雲,下坎為雨,故“雲行雨施”。乾以雲雨,流坤之形,萬物化成,故曰“品物流形”也。

  大明終始,

  荀爽曰:乾起坎,而終於離。坤起於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也。

  六位時成,

  荀爽曰:六爻隨時而成乾。

  時乘六龍以御天。

  侯果曰:大明,日也。六位,天地四時也。六爻效彼而作也。大明以晝夜為終始,六位以相揭為時成。言乾乘六氣而陶冶變化,運四時而統御天地,故曰“時乘六龍以御天”也。故《乾鑿度》曰:“日月終始萬物”,是其義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劉瓛曰:陽氣為萬物之所始,故曰“首出庶物”。立君而天下皆寧,故曰“萬國咸寧”也。

  《象》曰:

  案:象者,象也,取其法象卦爻之德。

  天行健,

何妥曰:天體不健,能行之德健也。猶如地體不順,承弱之勢順也。所以乾卦獨變名為健者。宋衷曰:晝夜不懈,以健詳其名。餘卦各當名,不假於詳矣。

李氏易傳彙總(31489字)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馬之貞。

  幹寶曰:陰氣之始,婦德之常,故稱“元”。與乾合德,故稱“亨”。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繇,坤以馬象也。坤,陰類,故稱“利牝馬之貞”矣。

  虞翻曰:謂陰極陽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終於坤亥,出乾初子,品物咸亨,故“元亨”也。坤為牝,震為馬,初動得正,故“利牝馬之貞”矣。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盧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後而不先,先則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陰以陽為主,當後而順之,則利。故曰“後得主,利”。

  《九家易》曰:坤為牝,為迷。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崔覲曰:妻道也。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以喻在室得朋,猶迷於失道;出嫁喪朋,乃順而得常。安於承天之正,故言“安貞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

  《九家易》曰:謂乾氣至坤,萬物資受而以生也。坤者純陰,配乾生物,亦善之始,地之象也,故又嘆言至美。

  萬物資生,

  荀爽曰:謂萬一千五百二十策,皆受始於乾,由坤而生也。策生於坤,猶萬物成形,出乎地也。

  乃順承天。

  劉瓛曰:萬物資物於地,故地承天而生也。

  坤厚載物,

  蜀才曰:坤以廣厚之德,載含萬物,無有窮竟也。

  德合無疆。

  蜀才曰:天有無疆之德,而坤合之,故云“德合無疆”也。

  含宏光大,

  荀爽曰:乾二居坤五為含,坤五居乾二為弘,坤初居乾四為光,乾四居坤初為大也。

  品物咸亨。

  荀爽曰:天地交,萬物生,故“咸亨”。

  崔覲曰:含育萬物為弘,光華萬物為大,動植各遂其性,故言“品物咸亨”也。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

  侯果曰:地之所以含弘物者,以其順而承天也。馬之所以行地遠者,以其柔而伏人也。而又牝馬,順之至也。誡臣子當至順,故作易者取象焉。

  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九家易》曰:謂坤爻本在柔順陰位,則利貞之。乾則陽爻來據之,故曰“君子攸行”。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

  何妥曰:陰道惡先,故先致迷失。後順於主,則保其常慶也。

  西南得朋,乃與類行。

  虞翻曰:謂陽得其類,月朔至望,從震至乾,與時偕行,故“乃與類行”。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虞翻曰:陽喪滅坤,坤終復生,謂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終有慶”。此指說易道陰陽消息之大要也。謂陽月三日,變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兌,見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謂二陽為朋,故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文言》曰:敬義立而德不孤。《彖》曰:乃與類行。二十九日,消乙入坤,滅藏於癸,乙東癸北,故“東北喪朋”。謂之以坤滅乾,坤為喪故也。

  馬君雲:孟秋之月,陰氣始著,而坤之位,同類相得,故“西南得朋”。孟春之月,陽氣始著,陰始從陽,失其黨類,故“東北喪朋”。失之甚矣。而荀君以為陰起於午,至申三陰,得坤一體,故曰“西南得朋”。陽起於子,至寅三陽,喪坤一體,故曰“東北喪朋”。就如荀說,從午至申,得坤一體,故曰“西南得朋”。陽起於子,至寅三陽,喪坤一體,故曰“東北喪朋”就如荀說,從午至申,經當言南西得朋;子至寅,當言北東喪朋。以乾變坤,而言喪朋,經以乾卦為喪耶?此何異於馬也。

  安貞之吉,

  虞翻曰:坤道至靜,故“安”;復初得正,故“貞吉”。

  應地無疆。

  虞翻曰:震為應。陽正於初,以承坤陰;地道應,故“應地無疆”。

  《象》曰:地勢坤,

  王弼曰:地形不順,其勢順。

  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勢言其性也。

  君子以厚德載物。

  虞翻曰:勢,力也。君子謂乾陽,為德動。在坤下,君子之德車。故“厚德載物”。老子曰:勝人者有力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幹寶曰:重陰,故稱六。剛柔相推,故生變。佔變,故有爻。《系》曰:爻者,言乎變者也。故《易》、《繫辭》皆稱九、六也。陽數奇,陰數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陰氣在初,五月之時,自姤來也。陰氣始動乎三泉之下,言陰氣之動矣。則必至於履霜,履霜則必至於堅冰,言有漸也。藏器於身,貴其俟時,故陽有潛龍,戒以“勿用”。防禍之原。欲其先幾,故陰在三泉,而顯以履霜也。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也。堅冰者,陰功成也。謂坤初六之乾四,履乾命令而成“堅冰”也。此卦本乾,陰始消,陽起於此爻,故“履霜”也。馴,猶順也,言陽順陰之性,成堅冰矣。初六始姤,姤為五月。盛夏而言堅冰,五月陰氣始生地中,言始於微霜,終至堅冰,以明漸順至也。

  六二:直方大。

  荀爽曰:大者,陽也。二應五,五下動之,則應陽出,直布陽於四方。

  不習無不利。

  荀爽曰:物唱乃和,不敢先有所習。陽之所唱,從而和之,“無不利”也。幹寶曰:陰氣在二,六月之時,自遁來也。陰出地上,佐陽成物,臣道也,妻道也。臣之事君,妻之事夫,義成者也。臣貴其直,義尚其方,地體其大,故曰“直方大”。士該九德,然後可以從王事;女躬四教,然後可以配君子。道成於我,而用之於彼。不妨以仕舉為政,不妨以嫁學為婦。故曰“不習無不利”也。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九家易》曰:謂陽下動,應之,則直而行,布陽氣於四方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幹寶曰:女德光於夫,士德光於國也。

《序卦》曰: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也。

  鄭玄曰:訟,猶爭也,言飲食之會恆多爭也。

  (坎下乾上)。訟:有孚,

  幹寶曰:訟,離之遊魂也。離為戈兵,此天氣將刑殺,聖人將用師之卦也。訟,不親也。兆民未識天命不同之意。

  荀爽曰:陽來居二,而孚於初,故曰“訟有孚”矣。

  窒惕,中吉,

  虞翻曰:遁三之二也。孚謂二。窒,塞止也。惕,懼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貞。遁將成否,則子弒父,臣弒君。三來之二,得中;弒不得行,故“中吉”也。

  終兇。

  虞翻曰:二失位,終止不變,則入於淵,故“終兇”也。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侯果曰:大人,謂五也。斷決必中,故“利見”也。訟是陰事,以險涉險,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盧氏曰:險而健者,恆好爭訟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二進居三,三降居二,是剛來而得中也。

  終兇,訟不可成也。

  王肅曰:以訟成功者,終必兇也。

  王弼曰:凡不和而訟,無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復不可以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兇矣。故雖復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也。無善聽者,雖有其實,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其任矣。

  案:夫為訟,善聽之主者,其在五焉。何以明之?案爻辭:九五:訟,元吉。王氏注云: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即《彖》雲:利見大人,尚中正,是其義也。九二《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九二居訟之時,自救不暇。訟既不克,懷懼逃歸,僅得免其終兇禍,豈能為善聽之主哉!年代綿流,師資道喪,恐傳寫字誤,以五為二,後賢當審詳之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荀爽曰:二與四訟,利見於五。五以中正之道,解其訟也。

  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荀爽曰:陽來居二,坎在下,為淵。

  

李氏易傳彙總(31489字)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

  荀爽曰:天自西轉,水自東流,上下違行,成訟之象也。

  君子以作事謀始。

  虞翻曰:君子謂乾。三來變坤,為作事。坎為謀。乾知大始。故“以作事謀始”。

  幹寶曰:省民之情,以製作也。武王故先觀兵孟津,蓋以卜天下之心,故曰“作事謀始”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虞翻曰:永,長也。坤為事,初失位,而為訟始,故“不永所事”也。小有言,謂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舊德,震象半見,故“小有言”。初變得正,故“終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盧氏曰:初欲應四,而二據之。蹔爭,事不至永。雖有小訟,訟必辯明,故“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

  虞翻曰:謂與四訟,坎為隱伏,故“逋”乾位剛在上,坎濡失正,故“不克”也。

  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虞翻曰:眚,災也,坎為眚,謂二變應五。乾為百,坤為戶;三爻,故三百戶。坎化為坤,故“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荀爽曰:三不克訟,故逋而歸。坤稱邑。二者,邑中之陽人。逋,逃也,謂逃失邑中之陽人。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荀爽曰:下與上爭,即取患害,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坤有三爻,故云“三百戶,無眚”。二者,下體之君。君不爭,則百姓無害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虞翻曰:乾為舊德。食謂初。四二已變之正。三動得位,體噬嗑食。四變食乾,故“食舊德”。三變在坎,正危貞厲,得位二,故“終吉”也。

  或從王事,無成。

  虞翻曰:乾為王。二變否時,坤為事,故“或從王事”。道無成而代有終,故曰“無成”。坤三同義也。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侯果曰:雖失其位,專心應上,故能保全舊恩,食舊德者也。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乘二負四,正之危也。剛不能侵,故“終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虞翻曰:失位,故“不克訟”。渝變也。不克訟,故復位。變而成巽,巽為命令,故“復即命渝”。動而得位,故“安貞吉”。謂二已變坤安也。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吉,不失也。

  侯果曰:初既辯明,四訟妄也。訟既不克,當反就前理。變其詔命,則安靜貞吉而不失初也。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王肅曰:以中正之德,齊乖爭之俗,元吉也。

  王弼曰: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則無所溺,公則無所偏。故“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

  虞翻曰:錫謂王之錫命。鞶帶,大帶。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為腰帶,故“鞶帶”。

  終朝三拕之。

  虞翻曰:位終乾上。二變時,坤為終。離為日,乾為甲。日出甲上。故稱“朝”。應在三,三變時,艮為手,故“終朝三拕之”。使變應已,則去其鞶帶。體坎乘陽,故象曰“不足敬也”。

  侯果曰:褫(拕),解也。乾為衣、為言,故以訟受服。

  荀爽曰:二四爭三,三本下體,取之有緣。或者,疑之辭也。以三錫二,於義疑矣。爭競爭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錫二。終朝者,君道明。三者,陽成功也。君明道盛,則奪二與四,故曰“終朝三拕之”也。鞶帶,宗廟之服。三應於上,上為宗廟。故曰“鞶帶”也。

《序卦》曰: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崔覲曰:以禮導之,必通。通然後安,所謂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來,吉、亨。

  虞翻曰:陽息坤反,否也。坤陰詘外,為小往。乾陽信內,稱大來。天地交,萬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小,謂陰也。大,謂陽也。天氣下,地氣上,陰陽交,萬物通,故“吉、亨”。

  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

  何妥曰:此陰在道泰也。夫泰之為道,本以通生萬物。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各自閉塞,不能相交,則萬物無由得生。明萬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上之與下,猶君之與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濟養民也。天地以氣通,君臣以志同也。

  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陰陽之名,就爻為語。健順之稱,指卦為言。順而陰居外,故曰“小往”。健而陽在內,故曰“大來”。

  內君子而外小人,

  崔覲曰:此明人事也。陽為君子,在內,健於行事。陰為小人,在外,順以聽命。

  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謂陽息而升,陰消而降也。陽稱息者,長也。起復成巽,萬物盛長也。陰言消者,起姤終乾。萬物成熟。成熟則給用,給用則分散。故陰用特言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氣上升,以成天道。乾氣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氣,若時不交,則為閉塞。今既相交,乃通泰。

  後以財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後,君也。陰升乾位。坤,女主,故稱後。坤富,稱財。守位以人,聚人以財,故曰“成天地之道”。

  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贊。左右,助之。震為左,兌為右,坤為民,謂以陰輔陽。《詩》曰:宜民宜人,受祿於天。

  鄭玄曰:財,節也。輔,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順陰陽之節,為出內之政。春崇寬仁,夏以長養,秋教收斂,冬敕蓋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徵吉。

  王弼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也。茹,相牽引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徵吉”也。

  《象》曰:拔茅徵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類,否巽為茅。茹,茅根。艮為手。匯,類也。初應四,故拔茅茹以匯。震為徵,得位應四,徵吉。外,謂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虛也。二五相應,五虛無陽,二上包之。

  用馮河,不遐遺。

  荀爽曰:河出於乾,行於地中。陽性慾升,陰性慾承。馮河而上,不用舟航。自地昇天,道雖遼遠,三體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遺”。

  朋亡,得尚於中行。

  荀爽曰:中,謂五。坤為朋,朋亡而下,則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稱包。荒,大川也。馮河,涉河。遐,遠;遺,亡也。失位變得正,體坎。坎為大川,為河。震為足。故“用馮河”。乾為遠,故“不遐遺”。兌為朋,坤虛無君,欲使二上,故“朋亡”。二與五易位,故得上於中行。震為行,故“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

  虞翻曰:陂,傾。謂否上也。平,謂三。天地分,故平。天成地平,謂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往,謂消外。復,謂息內。從三至上,體復。終日乾乾,反覆道。故“無平不陂,無生不復”。

  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虞翻曰:艱,險。貞,正。恤,憂。孚,信也。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艱貞”。坎為憂。故“勿恤”。陽在五孚,險坎為孚,故有孚。體噬嗑食也。二上之五據四,則三乘二。故“於食有福”也。

  《象》曰:無平不陂,天地際也。

  宋衷曰:位在乾極,應在坤極,天地之際也。地平極則險陂,天行極則還復,故曰“無平不陂,無往不復”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

  虞翻曰:二五變時,四體離飛,故“翩翩”。坤虛無陽,故“不富”。兌西震東,故稱“其鄰”。三陰乘陽,不得之應。《象》曰:“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

  虞翻曰:謂坤。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來孚邑,故“不戒以孚”。二上體坎,中正。《象》曰:“中心願也。”與比邑人不誡同義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宋衷曰:四互體震,翩翩之象也。陰虛陽實,坤今居上,故言“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陰得承陽,皆陽心之所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稱乙,是為帝乙。六五以陰處尊位,帝者之姊妹。五在震後,明其為妹也。五應於二,當下嫁二。婦人謂嫁曰歸。故言“帝乙歸妹”。謂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為帝,坤為乙。帝乙,紂父。歸嫁也。震為兄,兌妹,故嫁妹。祉,福也。謂五變體離,離為大腹,則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九家易》曰:五下於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復於隍,

  虞翻曰:否艮為城,故稱城坤為積土。隍,城下溝。無水稱隍,有水稱池。今泰反否,乾壞為土,艮城不見,而體復象,故“城復於隍”也。

  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虞翻曰:謂二,動時體師。陰皆乘陽,行不順,故“勿用師”。坤為自邑,震為言,兌為口,否巽為命。今逆陵陽,故“自邑告命”。命逆不順,陰道先迷,失實遠應,故“貞吝”。《序卦》曰:豫必有隨也,故受之以隨。

  韓康伯曰:順以動者,眾之所隨。

  (震下兌上)。隨:元、亨、利、貞,無咎。

  虞翻曰:否上之初,剛來下柔,初上得正,故”元、享、利、貞,無咎“。

  鄭玄曰:震,動也。兌,說也。內動之以德,外說之以言,則天下之人,鹹慕其行,而隨從之,故謂之隨也。既見隨從,能長之以善,通其嘉禮,和之以義,幹之以正,則功成而有福,若無此四德,則有兇咎焉。焦贛曰:漢高帝與項籍,其明徵也。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虞翻曰:否乾上來之坤初,故”剛來而下柔“。動,震,說,兌也。

  大亨貞,無咎。

  荀爽曰:隨者,震之歸魂。震歸從巽,故大通。動爻得正,故利貞。陽降陰升,嫌於有咎。動而得正,故”無咎“。

  而天下隨時,

  虞翻曰:乾為天,坤為下,震春兌秋。三四之正,坎冬離夏。四時位正,時行則行,故”天下隨時“矣。

  隨之時義大矣哉。

  蜀才曰:此本否卦。剛自上來居初,柔自初而升上,則內動而外說,是動而說隨也。相隨而大亨無咎。得於時也。得時,則天下隨之矣。故曰”隨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

  《九家易》曰:兌澤震雷,八月之時。雷藏於澤,則天下隨時之象也。

  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崔元曰:晦者,冥也。雷者,陽氣,春夏用事。今在澤中,秋冬時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視事,其將晦冥,退入宴寢而休息也。

  侯果曰:坤為晦,乾之上九來入坤初,嚮晦者也。坤初升兌,兌為休息入宴者也。欲君民者,晦德息物,動說黎庶,則萬方歸隨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九家易》曰:渝,變也。謂陽來居初,得正為震。震為子,得土之位故曰”官“也。陰陽出門,相與交通,陰往之上,亦不失正,故曰貞吉而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鄭玄曰:震為大塗,又為日門。當春分,陰陽之所交也。是臣出君門,與四方賢人交有成功之象也。昔舜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於百揆,百揆時序。賓於四門,四門穆穆。是其義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虞翻曰:應在巽。巽為繩,故稱系。小子謂五,兌為少,故曰”小子“。丈夫謂四,體大過老夫,故稱”丈夫“。承四隔三,故”失丈夫“。三至上,有大過象,故與老婦、士夫同義。體鹹象,夫死大過,故每有欲嫁之義也。

  《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虞翻曰:已係於五,不兼與四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虞翻曰:隨家陰隨陽,三之上無應。上繫於四,失初小子,故”系丈夫,失小子“艮為居、為求,謂求之正。得位遠應,利上承四,故”利居貞“矣。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王弼曰:雖體下卦,二已據初,將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也。四俱無應,亦欲於已隨之,則得其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應非其正,以繫於人,何可以妄,故“利居貞”也。初處已下,四處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九四:隨有獲,貞兇。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虞翻曰:謂獲三也,失位相據,在大過,死象,故“貞兇”。《象》曰:“其義兇矣”。孚謂五。初震為道。三已之正,四變應初,得位在離。故“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明功也”。

  《象》曰:隨有獲,其義兇也。

  虞翻曰:死在大過,故“兇也”。

  有孚在道,明功也。

  虞翻曰:功謂五也。三四之正,離為明,故“明功也”。

  九五:孚於嘉吉。

  虞翻曰:坎為孚,陽稱嘉,位五正,故“吉”也。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凡五言中正,中正皆陽得其正,以此為例矣。

  上六:拘繫之,乃從維之。

  虞翻曰:應在艮。艮手為拘,巽為繩,兩系稱維,故“拘繫之,乃從維之”。在隨之上,而無所隨,故維之。《象》曰“上窮”。是其義也。

  王用亨於西山。

  虞翻曰:否乾為王,謂五也。有觀象,故“亨”。兌為西,艮為山,故“王用亨於西山”也。

  《象》曰:拘繫之,上窮也。

  虞翻曰:乘剛無應,故“上窮也”。

  《序卦》曰: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行父事,備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於聖人。子修聖道,行父之事,以臨天下,無為而治也。

  (巽下艮上)。蠱:元亨。

  虞翻曰:泰初之上,與隨旁通。剛上柔下,乾坤交,故“元亨”也。

  伏曼容曰:蠱,惑亂也。萬事從惑而起,故以蠱為事也。

  案:《尚書大傳》雲:乃命五史,以書五帝之蠱事。然為訓者,正以太古之時無為無事也。今言蠱者,是卦之惑亂也。時既漸澆,物情惑亂,故事業因之而起惑矣。故《左傳》雲: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是其義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謂二失位,動而之坎也,故“利涉大川”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子夏傳》雲: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後甲三日者,乙、丙、丁也。

  馬融曰:甲在東方,艮在東北,故云“先甲”。巽在東南,故云“後甲”。所以十日之中唯稱甲者。甲為十日之首,蠱為造事之端,故舉初而明事始也。言所以三日者,不令而誅謂之暴,故令先後各三日,欲使百姓遍習,行而不犯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

  虞翻曰:泰初之上,故“剛上”;坤上之初,故“柔下”。上艮下巽,故“巽而止蠱”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也。

  崔覲曰:夫易窮則有變,物極則反於初。故剝之為道,不可終盡,而受之於復也。

  (震下坤上)。復:亨。

  何妥曰:復者,歸本之名。群陰剝陽,至於幾盡,一陽來下,故稱反覆。陽氣復反,而得交通,故云“復亨”也。

  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虞翻曰:謂出震成乾,入巽成坤。坎為疾,十二消息,不見坎象,故“出入無疾”。兌為朋,在內稱來;五陰從初,初陽正息而成兌,故“朋來無咎”矣。

  反覆其道,七日來複。

  案:易軌: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坎、震、離、兌四方正卦,卦別六爻,爻生一氣。其餘六十卦,三百六十爻,爻主一日,當週天之數,餘五日四分日之一,以通閏餘者也。剝卦陽氣盡於九月之終,至十月末,純坤用事。坤卦將盡,則復陽來。隔坤之一卦六爻。為六日。復來成震,一陽爻生,為七日。故言“反覆其道,七日來複”。是其義也。天道玄邈,理絕希慕,先儒已論,雖各指於日月,後學尋討,猶未測其端倪。今舉約文,略陳梗概,以候來悊,如積薪者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陽息臨成乾,小人道消,君子道長,故“利有攸往”矣。

  《彖》曰:復亨,

  虞翻曰:陽息坤,與垢旁通。剛反交初,故“亨”。

  剛反動,而以順行,

  虞翻曰:剛從艮入坤,從反震,故曰“反動”也。坤順震行,故“而以順行”。陽不從上來反初,故不言剛自外來。是以明不遠之復,入坤出震義也。

  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侯果曰:陽上出,君子道長也。陰下入,小人道消也。動而以行,故“出入無疾,朋來無咎”矣。

  反覆其道,七日來複,天行也。

  虞翻曰:謂乾成坤,反出於震而來複,陽為道,故“復其道”。剛為晝日。消乾六爻。為六日。剛來反初,故“七日來複,天行也”。

  侯果曰:五月天行至午陽復而陰升也;十一月天行至子,陰復而陽升也。天地運往,陰陽升復,凡歷七月,故曰“七日來複”。此天之運行也。豳詩曰:一之曰觱發,二之日栗烈。一之日,周之正月也;二之日,周之二月也。則古人呼月為日明矣。

  利有攸往,剛長也。

  荀爽曰:利往居五,剛道浸長也。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虞翻曰:坤為復。謂三複位時,離為見,坎為心。陽息臨成泰,乾天坤地。故“見天地之心”也。荀爽曰:復者,冬至之卦。陽起初九,為天地心。萬物所始,吉凶之先,故曰“見天地之心”矣。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虞翻曰:先王謂乾初。至日冬至之日。坤闔為閉關。巽為商旅,為近利市三倍,姤巽伏初,故商旅不行。姤象曰:後以施命誥四方。今隱復下,故後不省方,復為陽始,姤則陰始。天地之始,陰陽之首。已言先王,又更言後,後,君也。六十四卦,唯此重耳。

  宋衷曰:商旅不行,自天子至公侯,不省四方之事,將以輔遂陽體,成致君道也。制之者,王者之事。奉之者,為君之業也。故上言先王而下言後也。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崔覲曰:從坤反震,而變此爻,不遠復也。復而有應故獲“元吉”也。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侯果曰:祗,大也。往被陰剝,所以有悔。覺非遠復,故無大咎。以此修身,顏子之分矣。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王弼曰:得位居中。比初之上,而附順之下,仁之謂也。既處中位,親仁善鄰,復之休也。

  六三:頻復,厲,無咎。

  虞翻曰:頻蹙也。三失位,故“頻復,厲”。動而之正,故“無咎”也。

  《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侯果曰:處震之極,以陰居陽,懼其將危,頻蹙而復,履危反道,義亦無咎也。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虞翻曰:中謂初。震為行。初一陽爻,故稱“獨”。四得正應初,故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俗說以四位在五陰之中,而獨應復,非也。四在外體,又非內象,不在二五,何得稱“中行”耳?

  六五:敦復,無悔。《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侯果曰:坤為厚載,故曰“敦復”。體柔居剛,無應失位,所以有悔。能自考省,動不失中,故曰“無悔”矣。

  上六:迷復,兇、有災眚。

  虞翻曰:坤冥為迷,高而無應,故“兇”。五變正時,坎為災眚,故“有災眚”也。

  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兇,

  虞翻曰:三複位時,而體師象,故“用行師”。陰逆不順,坤為死喪,坎流血,故“終有大敗”。姤乾為君滅藏於坤,坤為異邦,故“國君兇”矣。

  荀爽曰:坤為眾,故“用行師”也。謂上行師,而距於初。陽息上升,必消群陰,故“終有大敗”。國君,謂初也。受命複道,當從下升。今上六行師,王誅必加。故“以其國君兇”也。

  至於十年不克徵。

  虞翻曰:坤為至,為十年。陰逆坎臨,故“不克徵”。謂五變設險,故帥師敗喪,君而無徵也。

  何妥曰:理國之道,須進善納諫。迷而不復,安可牧民?以此行師,必敗績矣。敗乃思復,失道已遠。雖復十年乃徵,無所克矣。

  案:坤為先迷,故曰“迷復”。坤又為師象,故曰“行師”。坤數十,十年之象也。

  《象》曰: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虞翻曰:姤乾為君,坤陰滅之,以國君兇,故曰“反君道”也。

  《序卦》曰: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崔覲曰:物復其本,則為成實,故言復則無妄矣。

  (震下乾上)。無妄。

  何妥曰:乾上震下,天威下行,物皆絜齊,不敢虛妄也。

《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韓康伯曰:言鹹卦之義也。鹹柔上而剛下,感應以相與。夫婦之象,莫美乎斯。人倫之道,莫大夫婦。故夫子殷勤深述其義,以崇人倫之始,而不繫之離也。先儒以乾至離為上經,天道也;鹹至未濟為下經,人事也。夫易六畫成卦,三材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哉。斯蓋守文而不求義,失不遠矣。

  (艮下兌上)。鹹:亨,利貞,取女吉。

  虞翻曰:鹹,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氣交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故“通利貞,取女吉”。

  鄭玄曰:鹹,感也。艮為山。兌為澤。山氣下,澤氣上,二氣通而相應,以生萬物,故曰“鹹”也。其於人也。嘉會禮通,和順於義,幹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親說,取之則吉也。

  《彖》曰:鹹,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蜀才曰:此本否卦。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剛下,二氣交感,以相與也。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王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也。通義正,取女之所以為吉也。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萬物化生於山澤。

  陸績曰:天地因山澤孔竅,以通其氣,化生萬物也。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為聖人;初四易位成既濟;坎為心、為平,故“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謂四之初,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懸象著明,萬物見離,故“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也。

  《象》曰:山上有澤,鹹。

  崔覲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鹹之象也。

  君子以虛受人。

  虞翻曰:君子謂否乾。乾為人,坤為虛,謂坤虛三受上,故“以虛受人”。艮山在地下為謙,在澤下為虛。

  初六:鹹其母。《象》曰:鹹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艮為指。坤為母,故“鹹其母”。失位遠應,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謂四也。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崔覲曰:腓,腳膊。次於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於五有應,若感應相與,失艮止之禮,故“兇”。居而承比於三,順止而隨於當禮,故“吉”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咎。

  崔覲曰:股髀而次於腓,上三之象也。剛而得位,雖欲感上,以居艮極,止而不前,二隨於已,志在所隨,故“執其隨”。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則失其正義,故“往吝”窮也。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虞翻曰:巽為股,謂二也。巽為隨,艮為手,故稱“執”。三應於上,初四已變歷險,故“往吝”。巽為處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陽入兌陰,故“不處也”。凡士與女未用,皆稱“處”矣。志在於二,故“所執下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應初動得正,故“貞吉”而“悔亡”矣。憧憧,懷思慮也。之內為來,之外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來”矣。兌為朋,少女也。艮初變之四,坎心為思,故曰“朋從爾思”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為害也。今未感坤,初體遯弒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動之離,故未光大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

  虞翻曰:脢,夾脊肉也。謂四已變,坎為脊,故“鹹其脢”。得正,故“無悔”。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案:末,猶上也。四感於初,三隨其二,五比於上,故“鹹其脢”。志末者,謂五志感於上也。

  上六:鹹其輔頰舌。

  虞翻曰:耳目之間稱輔頰。四變之目,坎為耳,兌為口舌。故曰“鹹其輔頰舌”。

  《象》曰:鹹其輔頰舌,媵口說也。

  虞翻曰:媵,送也。不得之三,山澤通氣,故“媵口說也”。

  《序卦》曰: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夫婦之道,謂鹹也。

  (巽下震上)。恆:亨,無咎,利貞。

  虞翻曰:恆,久也。與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剛柔皆應,故“通,無咎,利貞”矣。

  鄭玄曰:恆,久也。巽為風,震為雷,雷風相須而養物,猶長女承長男,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夫婦以嘉會禮通,故“無咎”。其能和順幹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終變成益,則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終則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

  王弼曰:剛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風相與,巽而動,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剛上而柔下也。分乾與坤,雷也。分坤與乾,風也。是雷風相與,巽而動也。

  剛柔皆應,恆。

  《九家易》曰:初四二五雖不正,而剛柔皆應,故“通無咎”矣。

  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

  荀爽曰:恆,震世也,巽來乘之,陰陽合會,故“通無咎”。長男在上,長女在下,夫婦道正,故“利貞,久於其道也”。

  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

  虞翻曰:泰,乾坤為天地。謂終則復始,有親則可久也。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荀爽曰:謂乾氣下終,始復升上居四也。坤氣上終,始復降下居初者也。

《序卦》曰: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

  韓康伯曰:傷於外者,必反諸內也。

  (離下巽上)。家人:利女貞。

  虞翻曰:遁初之四也。女謂離巽。二四得正。故“利女貞”也。

  馬融曰:家人以女為奧主。長女中女,各得其正,故特曰“利女貞”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

  王弼曰:謂二五也。家人之義,以內為本者也。故先說女矣。

  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虞翻曰:遁乾為天,三動坤為地。男得天,正於五;女得地,正於二。故“天地之大義也”。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荀爽曰:離巽之中有乾坤,故曰“父母之謂也”。

  王肅曰:凡男女所以能各得其正者,由家人有嚴君也。家人有嚴君,故父子夫婦各得其正。家家鹹正,而天下之治大定矣。

  案:二五相應,為卦之主。五陽在外,二陰在內,父母之謂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

  虞翻曰:遁乾為父,艮為子,三五位正,故“父父,子子”。三動時,震為兄,艮為弟,初位正,故“兄兄、弟弟”。

  夫夫,婦婦,

  虞翻曰:三動時,震為夫,巽四為婦,初四位正,故“夫夫,婦婦”也。

  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荀爽曰:父謂五,子謂四,兄謂三,弟謂初,夫謂五,婦謂二也。各得其正,故“天下定矣”。

  陸績曰:聖人教先從家始,家正而天下化之,修已以安百姓者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

  馬融曰:木生火。火以木為家,故曰“家人”。火生於木,得風而盛,猶夫婦之道,相須而成。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荀爽曰:風火相與,必附於物。物大火大,物小火小。君子之言,必因其位。位大言大,位小言小。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故“言有物”也。大暑爍金,火不增其烈;大寒凝冰,火不損其熱,故曰“行有恆”矣。

  初九:閒有家,悔亡。《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荀爽曰:初在潛位,未乾國政,閒習家事而已。未得治官,故“悔”。居家理治,可移於官,守之以正,故“悔亡”。而未變從國之事,故曰“志未變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荀爽曰:六二處和得正。得正有應,有應有實,陰道之至美者也。坤道順從,故無所得遂。供餚中饋,灑食是議,故曰“中饋”。居中守正,永貞其志,則“吉”,故曰“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家易》曰:謂二居貞,巽順於五,則“吉”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王弼曰:以陽居陽,剛嚴者也。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行與其慢也,寧過乎恭;家與其瀆也,寧過乎嚴。是以家雖嗃嗃,悔厲猶得吉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侯果曰:嗃嗃,嚴也。嘻嘻,笑也。

  《象》曰:家人嗃々,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九家易》曰:別體異家,陰陽相據,喜樂過節也。別體異家,謂三五也。陰陽相據,三五各相據陰,故言婦子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虞翻曰:三變體艮,艮為篤實。坤為大業。得位應初,順五乘三,比據三陽,故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謂順於五矣。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陸績曰:假,大也。五得尊位,據四應二,以天下為家,故曰“王大有家”。天下正之,故無所憂則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虞翻曰:乾為愛也,二稱家。三動成震。五得交二,初得交四,故“交相愛”。震為交也。

  上九:有孚威加,終吉。

  虞翻曰:謂三已變,與上易位,成坎。坎為孚,故“有孚”。乾為威如,自上之坤,故“威如”。易則得位,故“終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虞翻曰:謂三動,坤為身。上之三,成既濟定,故“反身之謂”。此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序卦》曰: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崔覲曰:婦子嘻嘻,過在失節。失節則窮,窮則乖,故曰“家道窮必乘”。

  (兌下離上)。睽:小事吉。

  虞翻曰:大壯上之三在系,蓋取無妄二之五也。小謂五。陰稱小,得中應剛,故“吉”。

  鄭玄曰:睽,乖也。火欲上,澤欲下,猶人同居而誌異也,故謂之“睽”。二五相應,君陰臣陽,君而應臣,故“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虞翻曰:離火炎上,澤水潤下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虞翻曰:二女,離兌也。坎為志。離上兌下。無妄震為行,巽為同,艮為居。二五易位,震巽象壞。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虞翻曰:說,兌。麗,離也。明謂乾。當言大明以麗於晉。柔謂五,無妄巽為進。從二之五,故“上行。”剛謂應乾,五伏陽,非應二也。與鼎五同義也。

  是以小事吉。

  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百官異體,四民殊業,故睽而不同。剛者,君也。柔得其中,而應於君,故言“小事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王肅曰:高卑雖異,同育萬物。

  虞翻曰:五動乾為天,四動坤為地,故“天地睽”。坤為事也。五動體同人,故“事同矣”。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

  侯果曰:出處雖殊,情通志合。

  虞翻曰:四動艮為男,兌為女,故“男女睽”。坎為志,為通,故“其志通也”。

  萬物睽而其事類也。

  崔覲曰:萬物雖睽於形色,而生性事類言亦同也。

《序卦》曰: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

  韓康伯曰:益而不已則盈,故必決矣。

  (乾下兌上)。夬:夬,揚於王庭。

  虞翻曰:陽決陰,息卦也。剛決柔,與剝旁通。乾為揚,為王,剝艮為庭,故“揚於王庭”矣。

  鄭玄曰:夬,決也。陽氣浸長,至於五,五,尊位也。而陰先之,是猶聖人積德悅天下,以漸消去小人,至於受命為天子,故謂之“決”。揚,越也。五互體乾。乾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陰爻越其上,小人乘君子,罪惡上聞於聖人之朝,故曰“夬,揚於王庭”也。

  孚號有厲,

  虞翻曰:陽在二五稱孚。孚,謂五也。二失位,動體巽,巽為號,離為光。不變則危。故“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

  虞翻曰:陽息動復。剛長成夬。震為告。坤為自邑。夬從復升,坤逆在上,民眾消滅。二變時,離為戎。故“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陽息陰消,君子道長,故“利有攸往,剛長乃終”。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

  虞翻曰:乾決坤也。

  健而說,決而和。

  虞翻曰:健,乾。說。兌也。以乾陽獲陰之和,故“決而和”也。

  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

  王弼曰:剛德齊長,一柔為逆,眾所同誅,而無忌者也。故可“揚於王庭”。

  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

  荀爽曰:信其號令天下,眾陽危。去上六,陽乃光明也。

  幹寶曰:夬九五則“飛龍在天”之爻也。應天順民,以發號令,故曰“孚號”。以剛決柔,以臣伐君,君子危之,故曰“有厲”。德大即心小,功高而意下,故曰“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

  翟元曰:坤稱邑也。

  幹寶曰:殷民告周以紂無道。

  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荀爽曰:不利即尚兵戎,而與陽爭,必困窮。

  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虞翻曰:乾體大成,以決小人。終乾之剛,故乃以終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

  陸績曰:水氣上天,決降成雨。故曰“夬”。

  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虞翻曰:君子謂乾,乾為施祿。下為剝坤,坤為眾臣。以乾應坤,故“施祿及下”。乾為德,艮為居,故“居德則忌”。陽極陰生,謂陽忌陰。

  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

  虞翻曰:夬變大壯,大壯震為趾,位在前,故“壯於前”。剛以應剛,不能克之,往如失位,故“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虞翻曰:往失位應陽,故咎矣。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虞翻曰:惕,懼也。二失位,故“惕”。變成巽,故“號”。剝坤為“莫夜”。二動成離,離為戎,變而得正,故“有戎”。四變成坎,坎為憂,坎又得正,故“勿恤”。謂成既濟定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虞翻曰:動得正應五,故“得中道”。

  九三:壯於頄,有兇。

  翟玄曰:頄,面也。謂上處乾首之前,稱頄。頄,頰間骨。三往壯上,故“有兇”也。

  君子夬夬,獨行遇雨。

  荀爽曰:九三體乾,乾為君子。三五同功,二爻俱欲決上,故曰“君子夬夬”也。“獨行”謂一爻獨上,與陰相應,為陰所施,兌為雨澤,故遇雨也。

  若濡有慍,無咎。

  荀爽曰:雖為陰所濡,能慍不悅,得無咎也。

  《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王弼曰:頄,面顴也。謂上六矣。最處體上,故曰“頄”也。剝之六三,以應陽為善。夫剛長則君子道興,陰盛則小人道長。然則處陰長而助陽則善,處剛長而助柔剛兇矣。而三獨應上,助小人,是以兇也。君子處之,必能棄夫情累,決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與陽為群,而獨行殊志,應於小人,則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慍,而終無所咎也。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

  虞翻曰:二四已變,坎為臀。剝艮為膚,毀滅不見。故“臀無膚”。大壯震為行。坎為破,為曳。故“其行趑趄”也。

  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虞翻曰:兌為羊,二變巽為繩,剝艮手持繩,故“牽羊”。謂四之正,得位承五,故“悔亡”。震為言,坎為耳,震坎象不正,故“聞言不信”也。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虞翻曰:坎耳離目,折入於兌故“聰不明”矣。

  案:兌為羊,四五體兌故也。凡卦,初為足;二為腓;三為股;四為臀,當陰柔,今反剛陽,故曰“臀無膚”。九四震爻,震為足,足既不正,故“行趑趄”矣。

  九五:莧陸夬夬,

  荀爽曰:莧謂五,陸謂三。兩爻決上,故曰“夬夬”也。莧者,葉柔而根堅且赤,以言陰在上六也。陸亦取葉柔根堅也。去陰遠,故言“陸”。言差堅於莧。莧根小,陸根大。五體兌,柔居上,莧也。三體乾,剛在下,根深,故謂之“陸”也。

  中行無咎。

  虞翻曰:莧,說也。莧,讀夫子莧爾而笑之莧。睦,和睦也。震為笑。言五得正位,兌為說,故“莧陸夬夬”。大壯震為行,五在上中,動而得正,故“中行無咎”。舊讀言莧陸,字之誤也。馬君、荀氏皆從俗,言莧陸非也。

  《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陰中,故“未光”也。

  王弼曰:莧,草之柔脆者也。決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為義,以剛決柔,以君子除小人也。而五處尊位,最比小人,躬自決者也。夫以至尊而敵於至賤,雖其克勝,未足多也。處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為光益也。

《序卦》曰:困乎上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崔覲曰:困極於劓刖,則反下以求安,故言“困乎上必反下”也。

  (巽下坎上)。井:

  鄭玄曰:坎,水也。巽,木,桔槔也。互體離兌,離外堅中,虛瓶也,兌為暗澤,泉口也。言桔槔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井以汲人,水無空竭,猶人君以政教養天下,惠澤無窮也。

  改邑不改井,

  虞翻曰:泰初之五也。坤為邑,乾初之五折坤。故“改邑”。初為舊井,四應甃之,故“不改井”。

  無喪無得,往來井井。

  虞翻曰:無喪,泰初之五。坤象毀壞,故“無喪”。五來之初,失位無應,故“無得”。坎為通,故“往來井井”。往謂之五,來謂之初也。

  汔至,亦未繘井,

  虞翻曰:巽繩,為繘,汔,幾也。謂二也。幾至初改,未繘井,未有功也。

  羸其瓶,兇。

  虞翻曰:羸鉤羅也。艮為手,巽為繘,離為瓶,手繘折其中,故“贏其瓶”。體兌毀缺,瓶缺漏,故“兇”矣。

  幹寶曰:水,殷德也。木,周德也,夫井,德之地也。所以養民性命而清潔之主者也。自震化行,至於五世,改殷紂比屋之亂俗,而不易成湯昭假之法度也。故曰“改邑不改井”。二代之制,各因時宜,損益雖異,括囊則同,故曰“無喪無得,往來井井”也。當殷之末,井道之窮,故曰“汔至”。周德雖興,未及革正,故曰“亦未繘井”。井泥為穢,百姓無聊,比者之間,交受塗炭,故曰“羸其瓶,兇”矣。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

  荀爽曰:巽乎水,謂陰下為巽也。而上水,謂陽上為坎也。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井養而不窮也。

  虞翻曰:兌口飲水,坎為通,往來井井,故“養不窮也”。

  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

  荀爽曰:剛得中,故為“改邑”。柔不得中,故為“不改井”也。

  無喪無得。

  荀爽曰:陰來居初,有實,為“無喪”。失中,為“無得”也。

  往來井井,

  荀爽曰:此本泰卦。陽往居五,得坎為井;陰來在下,亦為井,故“往來井井”也。

  汔至亦未繘,

  荀爽曰:汔至者,陰來居初下。至汔,竟也。繘者,所以出水通井道也。今乃在初,未得應五,故“未繘”也。繘得,綆汲之具也。

  未有功也。

  虞翻曰:謂二未變應五,故“未有功也”。

  羸其瓶,是以兇也。

  荀爽曰:井,謂二。瓶,謂初。初欲應五,今為二所拘羸,故“兇”也。

  孔穎達曰:計覆一瓶之水,何足言兇?但此喻人德行不恆,不能善始令終,故就人言之兇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

  王弼曰:木上有水,上水之象也。水以養而不窮也。

  君子以勞民勸相。

  虞翻曰:君子謂泰乾也。坤為民;初上成坎,為勸,故“勞民勸相”。相,相助也。謂以陽助坤矣。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幹寶曰:在井之下體,本土爻,故曰“泥”也。井而為泥,則不可食,故曰“不食”。此託紂之穢政不可以養民也。舊井,謂殷之未喪師也。亦皆清潔,無水禽之穢,又是況泥土乎!故“舊井無禽”矣。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虞翻曰:食,用也。初下稱泥。巽為木果,無噬嗑食象。下而多泥,故“不食”也。乾為舊,位在陰下,故“舊井無禽,時舍也”。謂時舍於初,非其位也。與乾二同義。

  崔覲曰:處井之下,無應於上。則是所用之井不汲,以其其多塗久廢之井,不獲以其時舍。故曰“井泥不食,舊井無禽”。禽,古擒字,禽,猶獲也。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虞翻曰:巽為谷,為鮒。小鮮也。離為甕。甕瓶毀缺,羸其瓶兇,故“甕敝漏”也。

  《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

  崔覲曰:唯得於鮒,無與於人也。井之為道,上汲者也。今與五非應,與初比,則是若谷水不注,唯及於魚,故曰“井谷射鮒”也。甕敝漏者,取其水下注,不汲之義也。

  案:魚,陰蟲也。初處井下體,又陰爻,魚之象也。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

  荀爽曰:渫去穢濁,清潔之意也,三者得正,故曰“井渫”。不得據陰,喻不得用,故曰“不食”。道既不行,故“我心惻”。

  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荀爽曰:謂五可用汲三,則王道明而天下並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幹寶曰:此託殷之公侯。時有賢者,獨守成湯之法度,而不見任,謂微箕之倫也。故曰“井渫不食,為我心惻”。惻,傷掉也。民乃外附,故曰“可用汲”。周德來被,故曰“王明”。王得其民,民得其王,故曰“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甃,無咎。

  荀爽曰:坎性下降,嫌於從三。能自修正,以甃輔五。故“無咎”也。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虞翻曰:修,治也。以瓦甓壘井稱甃。坤為上。初之五成籬,離火燒土,為瓦治象。故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九五:井冽,寒泉食。

  虞翻曰:泉自下出稱井。周七月,夏之五月,陰氣在下。二已變坎,十一月為寒泉。初二已變,體噬嗑食。故“冽寒泉食”矣。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崔覲曰:冽,清潔也。居中得正,而比於上。則是井渫水清,既寒且潔,汲上可食於人者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虞翻曰:幕,蓋也。收,謂以轆轤收繘也。坎為車,應巽繩,為繘。故“井收勿幕”。有孚謂五坎。坎為孚,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虞翻曰:謂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鄰戒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崔覲曰:震極則徵兇。婚媾有言,當須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終動,止之”矣。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鄭玄曰:艮為山。山立峙各於其所,無相順之時。猶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與通,故謂之艮也。

  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虞翻曰:觀五之三也。艮為多節,故稱“背”。觀坤為身,觀五之三,折坤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見,故“不獲其身”。震為行人,艮為庭,坎為隱伏,故“行其庭,不見其人”。三得正,故“無咎”。

  案:艮為門闕,今純艮,重其門闕。兩門之間,庭中之象也。

  《彖》曰:艮,止也。

  虞翻曰:位窮於上,故“止也”。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

  虞翻曰:時止謂上陽窮止,故“止”。時行謂三體處震,為行也。

  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虞翻曰:動謂三,靜謂上。艮止則止,震行則行,故不失時。五動成離,故“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

  虞翻曰:謂兩象各止其所。

  上下敵應,不相與也。

  虞翻曰:艮其背,背也。兩象相背,故“不相與也”。

  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案:其義已見繇辭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虞翻曰:君子謂三也。三君子位。震為出。坎為隱伏,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虞翻曰:震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變得正故“無咎,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虞翻曰:動而得正故“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長,為股。艮小,為腓。拯,取也。隨謂下二陰,艮為止,震為動,故“不拯其隨”。坎為心,故“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隨,未違聽也。

  虞翻曰:坎為耳,故“未違聽也”。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厲閽心。

  虞翻曰:限,要帶處也。坎為要。五來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為背,坎為脊;艮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為心。厲,危也。艮為閽。閽,守門人。坎盜動門,故“厲閽心”。古閽作燻字。馬因言燻灼其心,未聞易道以坎水燻灼人也。荀氏以燻為勳,讀作動。皆非也。

  《象》曰:艮其限,危閽心也。

  虞翻曰:坎為心,坎盜動門,故“危閽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虞翻曰:身,腹也。觀坤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無咎”。或謂妊身也。五動則四體離婦。離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陽施,故“無咎”。《詩》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虞翻曰:艮為止,五動乘四則妊身,故“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孚,悔亡。

  虞翻曰:輔面頰骨,上頰車者也。三至上,體頤象,艮為止,在坎車上。故“艮其輔”。謂輔車相依。震為言。五失位悔也。動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虞翻曰:五動之中,故“以正中也”。

  上九:敦艮,吉。

  虞翻曰:無應靜止,下據二陰,故“敦艮,吉”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虞翻曰:坤為厚,陽上據坤,故“以厚終也”。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虞翻曰:天貴故“尊”,地賤故“卑”。“定”謂成列。

  荀爽曰:謂否卦也。否七月,萬物已成,乾坤各得其位定矣。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虞翻曰:乾高貴五,坤卑賤二,列貴賤者,存乎位也。

  荀爽曰:謂泰卦也。

  侯果曰:天地卑高,義既陳矣;萬物貴賤,位宜差矣。

  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虞翻曰:斷,分也。乾剛常動,坤柔常靜,分陰分陽,迭用柔剛。

  方以類聚,

  《九家易》曰:謂姤卦,陽爻聚於午也。方,道也。謂陽道施生,萬物各聚其所也。

  物以群分,

  《九家易》曰:謂復卦,陰爻群於主子也。陰,成故曰物“物”也。至於萬物一成,分散天下也。以周人用,故曰“物以群分”也。

  吉凶生矣。

  虞翻曰:物三稱群,坤方道靜,故“以類聚”。乾物運行,故“以群分”。乾生,故“吉”;坤殺,故“兇”,則“吉凶生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虞翻曰:謂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兌象見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喪乙,坎象流戊,離象就已,故“在天成象”也。在地成形,謂震竹巽木,坎水離火,艮山兌澤,乾金坤土。在天為變,在地為化,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矣。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

  虞翻曰:旋轉稱摩薄也。乾以二五摩坤,成震、坎、艮。坤以二五摩乾,成巽、離、兌。故“剛柔相摩,則八卦相蕩”也。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

  虞翻曰:鼓,動。潤,澤也。雷震庭艮,風巽雨兌也。

  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虞翻曰:日離月坎,寒乾暑坤也。運行往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歲成焉,故“一寒一暑”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荀爽曰:男謂乾,初適坤為震;二適坤為坎;三適坤為艮,以成三男也。女謂坤,初適乾為巽;二適乾為離;三適乾為兌,以成三女也。

  乾知大始,

  《九家易》曰:始,謂乾稟元氣,萬物資始也。

  坤作成物。

  荀爽曰:物謂坤任育體,萬物資生。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虞翻曰:陽見稱易,陰藏為簡,簡,閱也。乾息昭物,天下文明,故“以易知”。坤閱藏物,故“以簡能”矣。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

  虞翻曰:乾懸象著明,故“易知”。坤陰陽動闢,故“易從”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

  虞翻曰:陽道成乾,為父,震、坎、艮,為子,本乎天者親上,故“易知則有親”。以陽從陰,至五多功,故“易從則有功矣”。蜀才曰:以其易知,故物親而附之。以其易從故物法而有功也。

  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

  荀爽曰:陰陽相關,雜而不厭,故“可久”也。萬物生息,種類繁滋,故“可大”也。

  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姚信曰:賢人,乾坤也。言乾以日新為德,坤以富有為業也。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虞翻曰:易為乾息,簡為坤消,乾坤變通,窮理以儘性,故“天下之理得矣”。

  天下之理得,而易成位乎其中矣。

  荀爽曰:陰位成於五,陰位成於二,五為上中,二為下中,故“易成位乎其中”也。

  聖人設卦,

  案:聖人謂伏羲也。始作八卦,重為六十四卦矣。

  觀象,繫辭焉,

  案:文王觀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象,系屬其辭。

  而明吉凶。

  荀爽曰:因得明吉,因失明兇也。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虞翻曰:剛推柔生變,柔推剛生化也。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

  虞翻曰:吉則象得,兇則象失也。

  悔吝者,憂虞之象也。

  荀爽曰:憂虞小疵,故“悔吝”也。虞翻曰:悔則象憂,吝則象虞也。幹寶曰“悔亡則虞,有小吝則憂。憂虞未至於失得,悔吝不入于吉兇。事有小大,故辭有急緩,各象其意也。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

  荀爽曰:春夏為變,秋冬為化。息卦為進,消卦為退也。

  剛柔者,晝夜之象也。

  荀爽曰:剛謂乾,柔謂坤。乾為晝,坤為夜。晝以喻君。夜以喻臣也。

  六爻之動,

  陸績曰:天有陰陽二氣,地有剛柔二性,人有仁義二行。六爻之動,法乎此也。

  三極之道也。

  陸績曰:此三才極至之道也。初、四,下極;二、五,中極;三、上,上極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象也。

  虞翻曰:君子謂文王。象謂乾二之坤,成坎月離日。日月為象。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位。故“居而安者,易之象也。”舊讀象誤作厚,或作序,非也。

  所變而玩者,爻之辭也。

  虞翻曰:爻者,言乎變者也。謂乾五之坤,坤五動,則觀其變。舊作樂,字之誤。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

  虞翻曰:玩,弄也。謂乾五動成大有,以離之目,觀天之象。兌口玩習所繫之辭,故“玩其辭”。

  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

  虞翻曰:謂觀爻動也。以動者尚其變,佔事知來,故“玩其佔”。

  是以自天右之,吉無不利。

  虞翻曰:謂乾五變之坤成大有,有天地日月之象。文王則庖犧,亦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天道助順,人道助信,履信思順,故“自天右之,吉無不利”也。

  彖者,言乎象者也。

  虞翻曰:在天成象,八卦以象告。彖說三才,故“言乎象也”。

  爻者,言乎變者也。

  虞翻曰:爻有六畫,所變而玩者,爻之辭也。謂九六變化,故言乎變者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

  虞翻曰:得正言吉,失位言兇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幹寶曰:衍,合也。

  崔覲曰:案《說卦》雲: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既言蓍數,則是說大衍之數也。明倚數之法當參天兩地。參天者,謂從三始,順數而至五、七、九,不取於一也。兩地者,謂從二起,逆數而至十、八、六,不取於四也。此因天地致上,以配八卦,而取其數也。艮為少陽,其數三。坎為中陽,其數五。震為長陽,其數七。乾為老陽,其數九。兌為少陰,其數二。離為中陰,其數十。巽為長陰,其數八。坤為老陰,其數六。八卦之數,總有五十。故云:大衍之數五十也。不取天數一、地數四者,此數八卦之外,大衍所不管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長陽七七之數也。六十四卦既法長陰八八之數,故四十九蓍則法長陽七七之數焉。蓍圓而神象天,卦方而智象地,陰陽之別也。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極,虛而不用也。且天地各得其數,以守其位,故太一亦為一數,而守其位也。

  王輔嗣雲: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即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者。但言所賴五十,不釋其所從來,則是億度而言,非有實據。其一不用,將為法象太極,理縱可通。以為非數而成,義則未允,何則?不可以有對無,五稱五十也。

  孔疏釋賴五十,以為萬物之策,凡有萬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大推演天地之數,唯用五十策也。又釋其用四十九,則有其一不用,以為策中,其所揲蓍者,唯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虛無,非所用也,故不數矣。

  又引顧歡同王弼所說,而顧歡雲:立此二十數以數神,神雖非數而著,故虛其一數,以明不可言之義也。

  案:崔氏探玄:病諸先達,及乎自料,未免小疵。既將八卦陰陽以配五十之數,餘其天一地四無所稟承,而云八卦之外在衍之所不管者,斯乃談何容易哉。且聖人之言,連環可解,約文申義,須窮指歸。即此間雲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是結大衍之前義也。既雲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將五合之數配屬五行也。故云大衍之數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更減一以並五,備設六爻之位,著卦兩兼,終極天地五十五之數也。自然窮理盡性,神妙無方,藏往知來,以前民用,斯之謂矣。

  分而為二以象兩,

  崔覲曰:四十九數合而未分,是象太極也。今分而為二以象兩儀矣。

  掛一以象三,

  孔穎達曰:就兩儀之中,分掛其一於最小指間,而配兩儀,以象三才。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崔覲曰:分揲其蓍,皆以四為數,一策一時,故四策,以象四時也。

  歸奇於扐以象閏,

  虞翻曰:奇所掛一策,扐所揲之餘,不一則二,不三則四也。取奇以歸扐,扐併合掛左手之小指,為一扐,則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故“歸奇於扐,以象閏”者也。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虞翻曰:謂已一扐,復分掛如初揲之。歸奇於初扐,並掛左手次小指間,為再扐,則再閏也。又分扐揲之如初,再掛左手第三指間,成一變,則布掛之一爻。謂已二扐,又加一,為三,並重合前二扐,為五歲,故“五歲再閏”。再扐而後掛,此參伍以變,據此,為三扐。不言三閏者,閏歲餘十日,五歲閏六十日盡矣。後扐閏餘分,不得言三扐二閏。故從言“再扐而後掛”者也。

  天數五,地數五,

  虞翻曰:天數五,謂一、三、五、七、九。地數五,謂二、四、六、八、十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虞翻曰:五位謂五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謂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兌相得,合火,山澤通氣也。戊坎、已離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風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陰陽相薄,而戰於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或以一六合水,二七合火,三八合木,四九合金,五十合土也。

  天數二十有五,

  虞翻曰:一、三、五、七、九,故二十五也。

  地數三十,

  虞翻曰:二、四、六、八、十,故三十也。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虞翻曰:天二十五,地三十,故五十有五。天地數見地此,故大衍之數略其奇五,而言五十也。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荀爽曰:在天為變,在地為化,在地為鬼,在天為神。

  姚信曰:此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分為爻者,故能成就乾坤之變化,能知鬼神之所為也。侯果曰:夫通變化,行鬼神,莫近於數,故老聃謂子曰:汝何求道?對曰:吾求諸數。明數之妙通於鬼神矣。

  乾之冊二百一十有六,

  荀爽曰:陽爻之冊,三十有六。乾六爻皆陽,三六一百八十,六六三十六,合二百一十有六也。陽爻九,合四時,四九三十六,是其義也。

  坤之冊百四十有四,

  荀爽曰:陰爻之冊,二十有四。坤六爻皆陰,二六一百二十,四六二十四,合一百四十有四也。陰爻六,合二十四氣,四六二百四十也。

  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陸績曰:日月十二交會,積三百五十四日有寄為一會。今雲三百六十當期,則入十三月六日也。十二月為一期,故云“當期之日”也。

  二篇之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侯果曰:二篇謂上下經也。共六十四卦,合三百八十四爻,陰陽各半。則陽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冊,合六千九百一二冊。陰爻亦一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冊,合四千六百八冊。則二篇之冊合萬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

  荀爽曰:營者,謂七、八、九、六也。

  陸績曰:分而為二以象兩,一營也;掛一以象三,二營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三營也;歸奇於扐以象閏,四營也。謂四度營為,方成易之一爻者也。

  十有八變而成卦。

  荀爽曰:二揲策掛左手一指間,三指間滿,而成一爻。又六爻,三六十八,故“十有八變而成卦”也。

  八卦而小成,

  侯果曰:謂三畫成天地、雷風、日月、山澤之象。此八卦未盡萬物情理,故曰“小成”也。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虞翻曰:象謂三才成八卦之象。乾坤列東,艮兌列南,震巽列西,坎離在中,故“八卦成列”,則“象在其中”。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是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虞翻曰:謂參重三才為六爻,發揮剛柔,則“爻在其中”。六畫稱爻。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

  虞翻曰:謂十二消息。九六相變,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故“變在其中矣”。

  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

  虞翻曰:謂系彖象九六之辭,故“動在其中”。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者也。

  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虞翻曰:動,謂爻也。爻者,效天下之動者也。爻象動內,吉凶見外。吉凶生而悔吝著,故“生乎動”也。

  剛柔者,立本者也。

  虞翻曰:乾剛坤柔,為六子父母。乾天稱父,坤地稱母;本天親上,本地親下,故“立本者也”。

  變通者,趣時者也。

  虞翻曰:變通配四時,故趣時者也。

  吉凶者,貞勝者也。

  虞翻曰:變通配四時,故趣時者也。

  吉凶者,貞勝者也。

  虞翻曰:貞,正也。勝,滅也。陽生則吉,陰消則兇者也。

  天地之道,貞觀者也。

  陸績曰:言天地正,可以觀瞻為道也。

  日月之道,貞明者也。

  荀爽曰:離為日。日中之時,正當離位,然後明也。月者,坎也。坎正位衝離,衝為十五日,月當日衝,正值坎位。亦大圓明。故曰“日月之道,貞明者也。”言日月正當其位,乃大明也。

  陸績曰:言日月正,以明照為道矣。

  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虞翻曰:一謂乾元。萬物之動,各資天一陽氣以生,故“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

  虞翻曰:陽在初弗用,確然無為,潛龍時也。不易世,不成名,故“示人易”者也。

  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虞翻曰:隤,安。簡,閱也。坤以簡能閱內萬物,故“示人簡”者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

  虞翻曰:效法之謂坤,謂效三才以為六畫。

  象也者,象此者也。

  虞翻曰:成象之謂乾,謂聖人則天之象,分為三才也。

  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

  虞翻曰:內初。外,上也。陽象動內,則吉內外,陰爻動內,則兇見外也。

  功業見乎變,

  荀爽曰:陰陽相變,功業乃成者也。

  聖人之情見乎辭。

  崔覲曰:言文王作卦爻之辭,所以明聖人之情陳於易象。

  天地之大德曰生,

  孔穎達曰:自此以下,欲明聖人同天地之德,廣生萬物之意也。言天地之盛德,常生萬物,而不有生,是其大德也。

  聖人之大寶曰位。

  崔覲曰:言聖人行易之道,當須法天地之大德,寶萬乘之天位。謂以道濟天下為寶,而不有位,是其大寶也。

  何以守位曰仁,

  宋衷曰:守位當得士大夫公侯,有其仁賢,兼濟天下。

  何以聚人曰財。

  陸績曰:人非財不聚,故聖人觀象制器,備物盡利,以業萬民而聚之也。蓋取聚人之本矣。

  理財正辭,禁人為非曰義。

  荀爽曰:尊卑貴賤,衣食有差,謂之“理財”。名實相應,萬事得正,謂之“正辭”。鹹得其宜,故謂之“義”也。

  崔覲曰:夫財貨人所貪愛,不以義理之,則必有敗也。言辭人之樞要,不以義正之,則必有辱也。百姓有非,不以義禁之,則必不改也。此三者皆資於義,以此行之,得其宜也。故知仁義與財,聖人寶位之所要也。

  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

  虞翻曰:庖犧,太昊氏,以木德王天下。位乎乾五,五動見離,離生木,故知火化。炮啖犧牲,號庖犧氏也。

  仰則觀象於天,

  荀爽曰:震巽為雷風,離坎為日月也。

  俯則觀象於地,

  《九家易》曰:艮兌為山澤也。地有水火五行八卦之形者也。

  觀鳥獸之文,

  荀爽曰: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之屬是也。

  陸績曰:謂朱鳥、白虎、蒼龍、玄武四方二十八宿經緯之文。

  與地之宜,

  《九家易》曰:謂四方四維八卦之位,山澤高卑五土之宜也。

  近取諸身,

  荀爽曰: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也。

  遠取諸物,

  荀爽曰:乾為金玉,坤為布釜之類是也。

  於是始作八卦,

  虞翻曰:謂庖犧觀鳥獸之文,則天八卦效之。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乃四象所生,非庖犧之所造也。故曰:象者,像此者也。則大人造爻象以象天卦可知也。而讀易者,鹹以為庖犧之時,天未有八卦,恐失之矣。天垂象,示吉凶,聖人象之,則天已有八卦之象。

  以通神明之德,

  荀爽曰:乾坤為天地,離坎為日月,震巽為雷風,艮兌為山澤,此皆神明之德也。

  以類萬物之情。

  《九家易》曰:六十四卦,凡有萬一千五百二十策,策類一物,故曰“類萬物之情”。以此知庖犧重為六十四卦明矣。

  作結繩而為罟,以田以魚,蓋取諸離。

  虞翻曰:離為目,巽為繩。目之重者唯罟,故結繩為罟。坤二五之乾成離。巽為魚。坤二稱田,以罟取獸曰田。故“取諸離”也。

  庖犧氏沒,神農氏作。

  虞翻曰:沒,終。作,起也。神農以火德繼庖犧王。火生土,故知土則利民播種,號神農氏也。

  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虞翻曰:否四之初也。巽為木,為入;艮為手;乾為金。手持金以入木,故“斫木為耜”。耜止所逾,因名曰耜。艮為小木,手以橈之,故“揉木為耒”。耒耜,耔器也。巽為號令,乾為天,故“以教天下”。坤為田,巽為股,進退。震足動耜,艮手持耒,進退田中,耕之象也。益萬物者莫若雷風,故法風雷而作耒耜。

《易》曰: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侯果曰:復初九爻辭。殆,近也。庶,冀也。此明知微之難。則知微者唯聖人耳。顏子亞聖,但冀近於知微而未得也。在微則昧,理章而悟,失在未形,故“有不善”。知則速改,故無大過。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

  虞翻曰:謂泰上也。先說否,否反成泰,故不說泰。天地交,萬物通,故“化醇”。

  孔穎達曰:以前章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安身之道,在於得一。若已能得一,則可以安身。故此章明得一之事也。絪縕,氣附著之義。言天地無心,自然得一。唯二氣絪縕,共相和會,感應變化,而有精醇之生,萬物自化。若天地有心為一,則不能使萬物化醇者也。

  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虞翻曰:謂泰初之上成損,艮為男,兌為女,故“男女構精”。乾為精。損反成益,萬物出震,故“萬物化生”也。

  幹寶曰:男女猶陰陽也。故“萬物化生”。不言陰陽,而言男女者,以指釋損卦六三之辭,主於人事也。

  《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侯果曰:損六三爻辭也。《象》雲:一人行,三則疑,是眾不如寡,三不及一。此明物情相感,當上法絪縕、化醇、致一之道,則無患累者也。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

  虞翻曰:謂反損成益。君子,益初也。坤為安身。震為後動。

  崔覲曰:君子將動有所為,必自揣安危之理,在於已身,然後動也。

  易其心而後語,

  虞翻曰:乾為易,益初體復心。震為後語。

  崔覲曰:君子恕已及物,若於事心難,不可出語,必和易其心而後言。

  定其交而後求。

  虞翻曰:震,專,為定,為後。交謂剛柔始交。艮為求也。崔覲曰:先定其交,知其才行,若好施與吝,然後可以事求之。

  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

  虞翻曰:謂否上之初,損上益下,其道大光。自上下下,民說無疆,故“全也”。

  危以動,則民不與也。

  虞翻曰:謂否上九,高而無們,故“危”。坤民否閉,故“弗與也”。

  懼以語,則民不應也。

  虞翻曰:否上窮災,故“懼”。來下之初成益,故“民不應”。坤為民,震為應也。

  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

  虞翻曰:上來之初,故“交”。坤民否閉,故“不與”。震為交。

  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虞翻曰:上不之初,否消滅乾,則體剝傷;臣弒君,子弒父,故“傷之者至矣”。

  《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

  侯果曰:益上九爻辭也。此明先安身易心,則群善自應。若危動懼語,則物所不與,故“兇”也。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

  荀爽曰:陰陽相易,出於乾坤,故曰“門”。

  乾,陽物也。坤,陰物也。

  荀爽曰:陽物,天。陰物,地也。

  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虞翻曰:合德謂天地雜,保大和,日月戰。乾剛以體天,坤柔以體地也。

  以體天地之撰,

  《九家易》曰:撰,數也。萬物形體,皆受天地之數也。謂九,天數;六,地數也。剛柔得以為體矣。

  以通神明之德。

  《九家易》曰:隱藏謂之神,著見謂之明。陰陽交通,乃謂之德。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九家易》曰:陰陽,雜也。名謂卦名。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逾越。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虞翻曰:稽,考也。三稱盛德。上稱末世,乾終上九:動則入坤,坤弒其君父,故為亂臣。陽出復震,入坤出坤,故“衰世之意邪。”

  侯果曰:於,嗟也。稽,考也。易象考其事類,但以吉凶得失為主,則非淳古之時也。故云“衰世之意”耳。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夫易章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

  虞翻曰: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微者顯之,謂從覆成乾,是察來也。闡者幽之,謂從姤之坤,是章往也。陽息出初,故“開而當名”。

  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幹寶曰:辯物,類也。正言,言正義也。斷辭,斷吉凶也。如此,則備於經矣。

  其稱名也小,

  虞翻曰:謂乾坤與六子俱名八卦,而小成,故小復。小而辯於物者矣。

  其取類也大。

  虞翻曰:謂乾陽也,為天,為父,觸類而長之,故“大”也。

  其旨遠,其辭文,

  虞翻曰:遠,謂乾。文,謂坤也。

  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

  虞翻曰:曲,詘。肆,直也。陽曲初,震為言,故“其言曲而中”。坤為事,隱未見,故“肆而隱”也。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虞翻曰:二,謂乾與坤也。坤為民,乾為行。行得,則乾報以吉。行失,則坤報以兇也。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

  虞翻曰:興易者,謂庖犧也。文王書經,系庖犧於乾五。乾為古,五在乾中,故興於中古。系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庖犧為中古,則庖犧以前為上古。

  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虞翻曰:謂成患百姓未知興利遠害,不行禮義,茹毛飲血,衣食不足。庖犧則天八卦,通為六十四,以德化之,吉凶與民同患,故有憂患。

  是故履,德之基也。

  虞翻曰:乾為德。履與謙旁通。坤柔履剛,故“德之基”。坤為基。

  侯果曰:履,禮。蹈禮不倦,德之基也。自下九卦,是複道之最,故特言矣。

  謙,德之柄也。

  虞翻曰:坤為柄。柄,本也。凡言德,皆陽爻也。

  幹寶曰:柄,所以持物。謙,所以持禮者也。

  復,德之本也。

  虞翻曰:復初乾之元,故“德之本也”。

  恆,德之固也。

  虞翻曰:立不易方,守德之堅固。

  損,德之修也。

  荀爽曰:徵忿窒慾,所以修德。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孔穎達曰:據今而稱上代,謂之昔昔。聰明睿智,謂之聖人,卿伏羲也。

  案《下系》雲: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始作八卦。今言作易,明是伏羲,非謂文王也。

  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荀爽曰:幽,隱也。贊,見也。神者在天,明者在地。神以夜光,明以晝照。蓍者,冊也。謂陽爻之冊三十有六,陰爻之冊二十有四,二篇之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上配列宿,下副物數。生蓍者,謂蓍從爻中生也。

  幹寶曰:幽昧,人所未見也。贊,求也。言伏羲用明於昧冥之中,以求萬物之性,爾乃得自然之神物,能通天下之精,而管御百靈者。始為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

  虞翻曰:倚,立。參,三也。謂分天象為三才,以地兩之,立六畫之數,故“倚數”也。

  崔覲曰:參,三也。謂於天數五、地數五中,以八卦配天地之數。起天三配艮,而立三數。天五配坎,而立五數。天七配震,而立七數。天九配乾,而立九數。此從三順配陽四卦也。地從二起,以地兩配兌,而立二數。以地十配離,而立十數。以地八配巽,而立八數。以地六配坤,而立六數。此從兩逆配陰四卦也。其天一地四之數,無卦可配,故虛而不用。此聖人取八卦配天地之數,總五十而為大衍。

  案:此說不盡,已釋在大衍章中,詳之明矣。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

  虞翻曰:謂立天之道曰陰與陽。乾坤剛柔,立本者卦。謂六爻陽變成震、坎、艮,陰變成巽、離、兌,故“立卦”。六爻三變,三六十八,則有十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是也。《系》曰:陽一君二民,陰二君一民,不道乾坤者也。

  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虞翻曰:謂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發,動。揮,變。變剛生柔爻,變柔生剛爻,以三為六也。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虞翻曰: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和順謂坤,道德謂乾。以乾通坤,謂之理義也。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虞翻曰:以乾推坤,謂之窮理,以坤變乾,謂之儘性。性盡理窮,故“至於命”。巽為命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虞翻曰:重言昔者,明謂庖犧也。

  將以順性命之理,

  虞翻曰:謂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以陽順性,以陰順命。

  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崔覲曰:此明一卦立爻,有三才二體之義。故先明天道既立陰陽,地道又立剛柔,人道亦立仁義以明之也。何則?在天雖剛,亦有柔德,在地雖柔,亦有剛德,故《書》曰:沈潛剛克,高明柔克。人稟天地,豈可不兼仁義乎?所以易道兼之矣。

  兼三才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虞翻曰:謂參天兩地,乾坤各三爻,而成六畫之數也。

  分陰分陽,迭用柔剛,

  虞翻曰:迭,遞也。分陰為柔,以明夜;分陽為剛,以象晝。剛柔者,晝夜之象。晝夜更用,故“迭用柔剛”矣。

  故易六畫而成章。

  章謂文理。乾三畫,成天文。坤三畫,成地理。

  天地定位,

  謂乾坤。五貴二賤,故“定位”也。

  山澤通氣,

  謂艮兌。同氣相求,故“通氣”。

  雷風相薄,

  謂震巽。同聲相應,故“相薄”。

  水火不相射,

  謂坎離。射,厭也。水火相通。坎戊離已,月三十日,一會於壬,故“不用射”也。

  八卦相錯。

  錯,摩。剛剛柔相摩,八卦相蕩也。

  數往者順,

  謂坤消從午至亥,上下,故“順”也。

  知來者逆,

  謂乾息從子至巳,下上,故“逆”也。

  是故易逆數也。

  易謂乾易,故逆數。此上虞義。

  雷以動之,

  荀爽曰:謂建卿之月,震卦用事,天地和合,萬物萌動也。

  風以散之,

  謂建巳之月,萬物上達,佈散田野。

  雨以潤之,

  謂建子之月,含育萌牙也。

  日以烜之,

  謂建午之月,太陽欲長者也。

  艮以止之,

  謂建醜之月,消息畢止也。

  兌以說之,

  謂建酉之月,萬物成熟也。

  乾以君之,

  謂建亥之月,乾坤合居,君臣位得也。此上荀義。

  坤以藏之。

  《九家易》曰:謂建申之月,坤在乾下,包藏萬物也。乾坤交索,既生六子,各任其才,往生物也。又雷與風雨,變化不常。而日月相推,迭有來往。是以四卦以義言之,天地山澤,恆在者也。故直說名矣。孔穎達曰:此又重明八物八卦之功用也。上四舉象,下四舉卦者,王肅以為互相備也。則明雷風與震巽同用,乾坤與天地同功也。

  帝出乎震,

  崔覲曰:帝者,天之王氣也,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生。

  齊乎巽,

  立夏則巽王,而萬物絜吉。

  相見乎離,

  夏至則離王,而萬物皆相見也。

  致役乎坤,

  立秋則坤王,而萬物致養也。

  說言乎兌,

  秋分則兌王,而萬物所說。

  戰乎乾,

  立冬則乾王,而陰陽相薄。

  勞乎坎,

  冬至則坎王,而萬物之所歸也。

  成言乎艮。

  立春則艮王,而萬物之所成終成始也。以其周王天下,故謂之帝。此崔新義也。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

  虞翻曰:出,生也。震初不見東,故不稱東方卦也。

  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

  巽陽隱初,又不見東南,亦不稱東南卦,與震同義。巽陽藏室,故“絜齊”。

  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

  離為日,為火,故“明”。日出照物,以日相見。離象三爻,皆正日中,正南方之卦也。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離,南方,故“南面”。乾為治。乾五之坤,坎為耳,離為明,故“以聽天下,嚮明而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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