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分享 · 進階科普-燃料油

近期燃料油的大漲大跌,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目光,然而,大家可能並不瞭解到底什麼是燃料油。這篇文章通過介紹燃料油的基本分類,燃料油主要市場分佈,燃料油新政策的出臺,給投資者大致介紹一下燃料油的基本面。

一、燃料油的基本分類

燃料油作為煉廠當中最下游的產品之一,可以根據煉廠加工工藝的不同,分為常壓重油、減壓重油、催化油漿和混合重油(減壓重油和催化重油的混合品,也包括催化油漿、渣油和瀝青的混合品)。

按照國家GB17411-2015的《船用燃料油》標準,船用燃料油主要分為D組(餾分燃料)和R組(殘渣燃料油)兩大類。其中餾分燃料分為DMX(-10#輕柴油)、DMA(0#輕柴油)、DMZ(5#輕柴油)和DMB(10#重柴油或20#重柴油)等4種(D表示柴油,M表示船用);殘渣燃料分為RMA、RMB、RMD、RME、RMG和RMK等6種(R表示殘渣,M表示船用,A、B、E等字母單獨存在時無意義,與RM合用時表示對應的質量檔次)。

此外,殘渣燃料按照國際上的說法,又可稱為HFO(Heavy Fuel Oil),按照含硫量的高低來劃分,一般會分為高硫燃料油-HSFO(High Sulphur Fuel Oil,硫含量要不高於3.5%)和低硫燃料油-LSFO(Low Sulphur Fuel Oil,硫含量不高於0.5%),還有一種超低硫燃料油-ULSFO(Ultra-Low Sulphur Fuel Oil,硫含量不高於0.1%)。

如果按燃料油的運動粘度(運動粘度是燃料油重要的質量指標之一,它是對流動性阻抗能力的度量,它的大小表示燃料油的易流動性、易泵送性,單位為mm2/s)劃分來看,分為180、380、500CST等,注意國內上市的FU合約對應的是380CST(也可稱作RMG380)高硫燃料油(HSFO)

二、燃料油主要市場分佈

燃料油的用途主要是船舶航行使用,而國內上市的高硫燃料油屬於保稅市場,主要用於國際上的船舶航行,進口和銷售環節免徵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且這種油必須由海關的保稅罐儲存。另一種燃料油則屬於內貿船燃市場,是國內煉廠生產的渣油、瀝青或者重柴油調和而成的180燃料油,是兩個不同的市場。

國際上燃料油目前主要有四個活躍的市場:

1、歐洲的ARA市場,分別是阿姆斯特丹(Amsterdam)、鹿特丹(Rotterdam)和安特衛普(Antwerp)這三個區域;

2、中東的富查伊拉(Fujairah)地區;

3、美灣地區,由臨近美國墨西哥灣的五個州所組成,包括得克薩斯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馬州以及佛羅里達州;

4、亞太地區的新加坡、中國、日本、韓國等。

由於之前燃料油出口退稅政策並未出臺,所以國內煉廠很少生產燃料油,中國內地燃料油的進口主要來自於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基本以保稅加註的形式出口到中國。目前能夠加註保稅燃料油(擁有保稅經營牌照)的企業共有14家,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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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

隆眾資訊,中信建投期貨

三、低硫船用燃料油新政出臺

2020年4月28日, 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公佈將低硫船用燃料油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發佈,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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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關於下達2020年第一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額的通知》發佈。此次配額安排分別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配額295萬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配額429萬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配額90萬噸;安排中化集團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配額90萬噸;安排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配額100萬噸,由現有國營貿易企業代理出口。

註釋:出口配額制度是指,出口配額是指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出口商品的出口數量或金額規定一個最高限額,限額內商品可以出口,限額外商品不準出口或者予以處罰。

兩份政策出臺,明確了低硫船燃可以作為保稅出口貨物的屬性,也進一步規範了低硫船燃這個新興市場。未來或有更多關於低硫重質船用燃料油相關政策的出臺,幫助中國成為亞太地區主要船燃加註中心之一。

此外,萬眾矚目的低硫燃料油合約大概率會在今年下半年上市於上海期貨交易所,低硫燃料油作為現在國際船舶主要用油,交易量可能超過目前的FU(高硫燃料油)合約。

四、短期燃料油展望

在疫情並未完全結束的情況下,跨國貿易遲遲得不到恢復,全球的船燃消費看不到明顯的好轉,所以無論是高硫還是低硫燃料油,疫情都極大抑制了它們的需求。但隨著目前中東逐步步入夏季,高硫燃料油作為電廠發電原料的需求或許會有所增加,對高硫需求起到一定支撐的作用。整體來看,燃料油期貨價格的走勢仍需關注國際原油期貨價格的波動,雖然走勢不一定完全相關,但也起到重要的參考作用。


重要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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