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组织开展“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共分3个阶段,自4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集中开展“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摸排整治等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市场准入,在登记的非金融企业名称中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类似“金融”“借贷”“理财”“支付”“资产管理”等字样。各级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原则,立足各自职责,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穿透式监管。严禁金融从业人员内外勾结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严禁金融从业人员内外勾结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诈骗,严禁利用金融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严禁金融从业人员为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任何业务支持和服务。(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杰 通讯员 张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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