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困难职工如何开展帮扶救助?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或者事业团体,应该本着“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为民服务”的原则,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这里重点说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救助范围、救助标准。

企业对于困难职工如何开展帮扶救助?

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救助范围

1.特困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XX区2019年标准为XXX元,以后年度依据政府调整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虽然享受社区低保,但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2.因意外灾害带来重大困难职工:家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或遇突发性灾害,造成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3.因患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一个年度或一个疗程的医疗支出超过最高保险补偿限额的、且加入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基金的职工。

4.困难职工的法律救助;

5.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企业对于困难职工如何开展帮扶救助?

救助标准

1.一般性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困难员工档案中帮扶对象的困难程度,每年度制定一次性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2.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一个年度或一个疗程的医疗支出超过最高保险补偿限额的,以医疗费用总额减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大病医疗最高保险补偿限额和非基本医疗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帮扶标准的基数,按个人承担15%,困难员工帮扶基金承担85%的标准,由企业给予一次性救助。

被救助人申请大病救助,应提供定点医疗单位的医疗诊断书、转院治疗建议书、住院证明、病史资料、身份证、门诊病历和药费单据复印件、社会医保部门报销凭证、社会保险机构的大病补偿凭证等能够证明医疗费用总支出和已得补偿的证明材料,向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3.帮扶基金一次性救助仍无法解决员工实际困难的,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经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委员会审核,超出帮扶基金额度的部分可在企业福利费中据实追加列支,但不得超过福利费当年计提比例的总额度,帮扶标准的基数以及员工个人和帮扶基金承担的比例不变。

企业对于困难职工如何开展帮扶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帮扶救助范围:

1.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出资安排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或在国外就读的;

3.购买、兴建超标准住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以及出租房屋的;

4.家庭成员中有达到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而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有严重残疾或精神方面疾病的家庭成员除外);

5.拥有非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豪华住宅、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名贵宠物的;

6.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家庭或自动离职的;

7.家庭成员有自营或联营办实体(含各种店铺)(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或有其他投资行为的;

8.有刻意隐瞒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违反分公司有关规定的;

9.有违反《婚姻法》、《收养法》和《计划生育法》的人员和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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