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幸福有兩種:
一種是明確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一種是明確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
過年,本來是一家人團聚的時刻,卻偏偏有很多“局”來搗亂。
我有一個一面之緣的朋友,這周已經被我拒絕了3次。
首先是假期不易,我想多陪陪家裡人;
其次是圈子不同,他喜愛熱鬧的酒桌文化,而我滴酒不沾。
越長大越明白時間的珍貴,已經“自私”到不想刻意討好誰。
哪怕圈子小一點,朋友少一點,愛人平凡一點,也甚覺歡喜。
之前有一期綜藝節目裡,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我自己過得很好,除非有一個人,能讓我的生活變得更好,我才會接受打破現在平穩生活的狀態。”
女人一定要嫁的,是餘生有你的人。
寧可孤獨,也不違心;寧可抱憾,也不將就。
成年人之間,最難得的情誼叫“剛好需要”。
有個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我們都不認可的一個男生。
那個男生身高樣貌都是那種扔在人群堆中不起眼的那種。
我們都問她說:你為什麼會選擇跟他在一起呢?
她想了一會說:安全感。
再具體點就是,勝於言語的行動,從一而終的真心和未來可期的承諾。
那些看穿了你的心事,依然選擇留在你身邊的人,才是你生命中最珍貴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