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役期間,如果因身體問題被退回原籍,算退伍還是算逃兵?

軍隊不是一個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能夠去當兵的人必定都是百裡挑一的人才,因為我國並不缺少兵源,每年到招兵的時候有的是人去保命,只不過我國對軍人的條件很苛刻,能夠全面合格的人並不多,因此能夠進入部隊就要珍惜機會。在部隊中士兵們每天都要接受嚴格的訓練,體能是最基本的,很多新兵剛進去無法適應身體上容易出狀況,要是在服役期間,由於身體出現狀況而被退回原籍,屬於退伍還是逃兵呢?

在服役期間,如果因身體問題被退回原籍,算退伍還是算逃兵?

這兩種說法都不準確,因為身體出現狀況,並不是新兵刻意為之,也不是他們不想待在部隊,而是身體已經不允許,不符合部隊的要求,才會經過慎重考慮讓他們退回原籍。要達到退伍的條件,是至少服役兩年,走正常程序才是退伍兵,享受國家的退伍兵待遇,回到當地還能有優待政策可以享受。新兵中途離開,還不到時間不能算作是退伍。

在服役期間,如果因身體問題被退回原籍,算退伍還是算逃兵?


逃兵就更談不上了,這對於軍人來說是一輩子的恥辱,沒有人會願意自己的頭上頂著“逃兵”兩個字,這要是發生在戰場上會被送上軍事法庭,緊急情況下直接槍斃都有可能。新兵只是因為訓練受傷,經過部隊的治療也無法緩解,需要長期療養才會被退回原籍,實在擔不起逃兵這麼大的“罪名”。

在服役期間,如果因身體問題被退回原籍,算退伍還是算逃兵?

其實我國的軍人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都很強,平常有個小病小痛他們都一聲不吭堅持訓練,進入軍隊之後就不允許自己是個慫包,所以能夠因為身體出問題被退回原籍的也是極少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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