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心和自私不同。

中華文明以道德著稱,但搞了幾千年,一直沒把正當的私心和缺德的自私區分開,而是混為一談。時間進入現代社會,有一段時間我們竟然開始“鬥私”起來,原因就是這方面認識存在誤區。試想一下,如果“私心”是不好的,缺德的,罪惡的,那麼世界上還有好人嗎?誰吃飯不是往自己嘴裡吃,穿衣服不是往自己身上穿?這難道不是私心嗎?原來,私心私利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天經地義,但是私心過分了,只顧自己不顧他人和集體,破壞了公平公正的社會基本原則,從而傷害了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那就是自私,自私是缺德的。我們平常說“這個人私心太重了”,其實指的就是“太自私了”。現代社會所說的人權,實際上就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基本原則基礎上的正當的私心和私利,這是我們自己和整個社會以及國家和政府應該理直氣壯維護的。我們反對的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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