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拒絕讓座被醉酒老人連扇四記耳光,然後老人猝死要賠償,你怎麼看?

媒體人唐陟


啥也不說了,點贊!活該!應了俗話,死有餘辜!為了法律的健全,公正,威嚴!小夥子應提出公正訴求,絕不讓法律蒙羞,和褻瀆!!!


李家二哥哥1


讓座是良心,不讓座也沒錯,可是在老人眼裡,把讓座當成了別人的義務,看的是那麼理所當然,一個老人喝酒至醉,這才是他猝死的主要原因,自身有問題,現在猝死還要拉一個替罪羊,明顯這就是無理取鬧,其家屬也就不是啥好東西。


據悉,鄭州919路公交車上一老人乘坐公交車時,因為喝醉了酒,酒精刺激,要求一大學生讓座,遭到拒絕後,他言語粗魯,開始辱罵大學生,大學生爭辯了幾句,老人直接扇了大學生四個耳光,大學生並沒有還手,可是老人還是不依不饒,一直在辱罵大學生,誰知報應不爽,在公交車快到站時,老人終於因為醉酒加上情緒激動,倒地不起,最終搶救無效死亡,死因和心腦血管疾病復發有關,而老人的子女認為老人是被大學生氣死的,便報警要求大學生負責,隨即大學生被當地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筆者個人認為老人的死亡不應該由大學生來承擔責任,全程大學生沒有動手,而是老人不依不饒,其次,筆者覺得老人的死很大一部分和醉酒有關,本身有心腦血管疾病,還出去酗酒至醉,這就是誘發猝死的主要原因。


而大學生不讓座是遭到老人的毆打,並且大學生並未還手,難道說老人就可以隨意辱罵毆打他人,沒有這種道理,而因為辱罵毆打他人引發疾病復發死亡,這是他在知道自己身體情況下,酗酒加激動造成,為什麼說他死亡就要別人買單。

大學生真的太冤枉,而子女所謂的認為老人被大學生氣死,及時氣死,難道說不問問氣死的原因,為什麼會氣死,如果不是自己作死,能被氣死,那才是壞事,再者全過程在公交車上那麼多人,都可以為大學生做證人,而不是任由老人子女信口雌黃。


珞珈社


這是一起典型的老人變壞的案例,不能因此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我相信這樣的害群之馬只是少數,大多數老人還是懂禮的。

這個新聞是幾年前的舊聞了,說的是在鄭州某輛公交車上,一位醉酒的老頭強行要求年輕的大學生讓座,爭執不下的老人打了小夥子4個耳光,隨後公交車司機出面調停,小夥子下車,這期間並未還手,沒多久老人在車上突發疾病猝死,後來逝者的家屬通過尋人的模式打算起訴下車的大學生,結果在調查的時候,一車人都為大學生證明了清白,所以說世間還是有公道在,胡攪蠻纏只會自曝醜行。

我挺佩服這小夥子的定力的,被人這樣欺負都沒有還手,當然了,也正是因為他的這種忍耐,才避免了可能會承擔的鉅額賠償,很多人都在懷疑處理此類事件時法律的公正性,因為不管受害人有沒有責任,加害者一旦死亡,受害者在大多數情況下反而還要向對方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也就是說“死者為大”,都說法律不外人情,這種所謂的人道主義實際上也就是開了人情方面的一個口子,主要還是害怕死者家屬藉故鬧事吧。

我不知道小夥子最後到底賠錢了沒有,但是這種概率應該相當大,所以說以後遇到這樣的老人時,還是識趣的讓讓座吧,一時好勇鬥狠,哪怕看上去比較正義,最終也還是沒有什麼好果子吃,惹不起只有躲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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