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劫匪被判3年,二审判无罪,正当防卫代价太高

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无罪,认定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结局是好的,但是,过程太艰辛,我们看一下事情经过。

反杀劫匪被判3年,二审判无罪,正当防卫代价太高


男子被抢,身中5刀反杀劫匪

2017年5月早上,醉酒的黄某在公园乘凉,一名男子要抢他手机,黄某在反抗的过程中被劫匪砍了5刀,两刀砍在右手,三刀砍在左手。

在劫匪准备砍第六刀的时候,黄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男子后背捅了一刀,劫匪当场倒地死亡。

株州荷塘区法院一审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认定他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劫匪家属9千余元的损失。

不可思议的是,劫匪的家属提起上诉,认为事实没有查清,影响了民事赔偿。黄某也上诉,认为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改判,认定黄某构成正当防卫,黄某无罪释放。

反杀劫匪被判3年,二审判无罪,正当防卫代价太高


正当防卫的条件

《刑法》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1、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不法性、侵害性、现实性)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紧迫性)

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同时,《刑法》也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对于抢劫、杀人等行为采取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劫匪已经在抢劫,又砍了黄某五刀,这种危急的情况下,黄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无限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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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敲诈勒索能否正当防卫?

对于财产型犯罪,夺回财产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敲诈勒索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基本结构是: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对方基于恐惧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损失。

一般认为,敲诈勒索是否既遂,要看行为人是否取得他人财物。如果在敲诈者取得财物后,受害人追回财物时,造成敲诈者损害的,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当然了,如果敲诈勒索演变成抢劫的话,即使没有取得财物,也可以实施特殊正当防卫。

写在最后

黄某在2017年5月被抢,被刑事拘留、提起公诉、一审、二审,整个案件历经近3年,正当防卫代价太高,人生有多少个3年?

在这过程中,刷新笔者三观的是,劫匪的家属居然也不服判决,认为民事赔偿少了。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笔者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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