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看到这个:“鲍毓明案反转!”
有人甩出了这个匿名帖子。
内容大意:
鲍毓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以养女的名义给自己弄了个嫩老婆。
对女方家庭不错,给了2套房。
意思是女孩平时还跟他一起在别人面前秀恩爱。
不知道什么原因,去年闹分手了,女方要一个亿,不满足就告他强奸未成年人。
还有后面的帖子,更恶劣了。
“你们想要剥夺14岁女生的性福权和交配权吗?”
底下一群人叫嚷,反转了,反转了。
这其实在昨天我们发鲍毓明疑似性侵养女案时,就已经预料到的一些背景。
大家还记得鲍毓明在接受采访时说的那句话吗:“我们从来没有以养女身份相处过。”
当时很多人还觉得愕然,都不知道他没头没脑说这个干嘛?
一个精通儿童性侵律法的人,当然不会无缘无故说这句话。
他布局的意思是:我们是恋爱关系。
还记得他对媒体说吗?“她忘恩负义,恩将仇报”?
他暗示的意思是:“我出钱了,我待她/她家不薄啊。”
接着,一个非常吊诡的神操作出现了,一夜之间,一个名为#影视剧里的爹系男友#热搜出现在社交媒体上,而且不断上升热度,远远压倒了为少女李星星讨公道的热搜。
这是什么鬼?
在暗示,爹系男友是一种普遍的、广泛存在的现象?
我是忍无可忍,早就想吐槽这件事了。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蜜汁自信的人(主要以男性为主),他们疯狂地相信,会有小萝莉出于纯粹而真诚的爱情爱上自己。甚至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每个萝莉心中都住着一个大叔。”
今天我就撸起袖子,把话戳破了吧。
萝莉心中住的大叔,不是你们想象的一脸哈喇子,满身臭哄哄,油头,肥头大耳,而是英俊帅气十足的25岁男人才叫叔啊!你是老伯伯好吗?
14岁——18岁的少女,就算是有欲望冲动想谈恋爱,也是迷恋玉树临风的美少年/女好吗?《红楼梦》里,连贾赦都有自知之明,见鸳鸯不肯嫁给他,就吹胡子瞪眼说:“自古嫦娥爱少年,鸳鸯肯定是恋着宝玉,或者还有贾琏也未可知。”
所谓的爹系男友,自己看看影视剧里晃动的脸,那是爹系吗?
那是小鲜肉的脸!
那是八块腹肌的蚱蜢肚子狼狗腰!
那种看看自己两百斤的体重,和一头头油的猥琐气质,对了,还有那张一看就是四体不勤的半裸照,还真的认为美少女会爱上你的“魅力”吗?
在女孩们的眼里,那就是一堆臭蛤蟆好吗?
还有那些为了点臭钱,就屈尊去迎合那些又肥又丑的老男人的妹子们,你们是得有多能忍,才能下得了嘴呢?
你们真的不挑吗?
但这只是开始。
从热搜上“爹系男友”制造舆情大背景,到了下午,新闻业界声望日隆的财新周刊,抛出了一个重磅独家。
(篇幅有限,外加辣眼睛,想看的观众可自己找)
如同网友预见,
超级牛逼的记者+超级牛逼的周刊,以非常利落专业的笔触,把一桩老男人有目的圈养、性侵14岁幼女的故事,写成了一个超级狗血的爱情故事。
鲍毓明俨然变成了一个富有爱心、积极热衷领养小孩的爱心人士,不幸遭遇了一个14岁的心机婊,和她贫穷而算计的底层母亲(养母),财新周刊里有写到李星星自幼遭到遗弃。所以,也许这个母亲,并非李星星的生母。
鲍毓明给了这个贫穷的家庭钱,鲍毓明将女孩带在身边,还给她请家教。
鲍毓明给她买手机买衣服(我昨天的文章里都预见到了这些细节)。
鲍毓明和她在qq上互相表达爱意。(我昨天的文章里都预见到了这些细节)。
如果你问我,怎么预见到的?
因为,在我们接触到的,相关类型的性侵案里,都有类似的特征。
比如,被拣选的女孩家庭通常不健康,对女孩的身心灵关注甚少,多数是活在底层。
比如,女孩对强奸她的人,一定程度上甚至很深程度上表现出依恋关系。因为她生命里实在也没有遇到什么对她好的人。
也因为她在那个男人给她创造的小世界里呆得太久了。
她什么时候会反抗呢?
青春期到来,自我意识开始萌发——为什么很多问题家庭的问题小孩,会在青春期闹叛逆?因为那时候他们/她们刚刚察觉到自己有力量反抗大人在自己身上所限定的一切。自然界赋予她们的成长规律,让她们的自我意识开始苏醒。
但这样的自我是极其破碎而且不稳定的,一会东,一会西,上一秒恨他,下一秒又还依恋加害人,是一定会出现的事。
我举个著名的生父性侵案例,大家可能就能明白了。
奥地利,兽父约瑟夫.弗里茨,囚禁了亲生女儿24年之久,在此期间,和自己的亲生女儿生了7个孩子。
1984年,弗里茨的女儿伊丽莎白刚刚18岁。
弗里茨引诱女儿走进了他特意挖建的完全隔音的地下室,然后囚禁她在其中。
对妻子说,女儿受了邪教组织的引诱,离家出走了。
此后,他在地下室中囚禁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整整24年,期间,他不停地强奸她,并让伊丽莎白多次怀孕,且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先后生下了7个孩子。
一个孩子生下后死了,被弗里茨烧了。
3个孩子被弗里茨带到了地面上,假装是伊丽莎白悄悄回来遗弃了自己的孩子,放在自己家门口,由他妻子抚养。
另外3个是伊丽莎白自己在地下室里抚养,最大的一个孩子,在地下室被囚禁了19年,直到2008年,才第一次见到了阳光。
而伊丽莎白之所以能够得救,是因为19岁的大女儿生了重病,她恳求兽父将孩子送去医院。
医生和从未上过地面的孩子接触后,立即察觉了事情蹊跷。
奥地利的医生可不是中国某些医生,他们都受过预防儿童虐待的专业培训,对这些事非常敏感,甚至过敏。
医生立即报警了。
2009年,弗里茨因为被指控过失杀害婴儿、强奸、奴役、乱伦、胁迫和非法拘禁而被起诉,最后被判处终身监禁。
6个孩子都被解救了,住在一所堡垒般的房子里,接受着常规的心理治疗。
令人瞠目结舌的在后面。
在伊丽莎白被解救之后——她此刻已经42岁。
对外界一无所知。
即使已经确认自己被解救了,她对囚禁了自己24年的父亲,强奸犯、乱伦者、杀害自己的孩子的人,依然充满了复杂纠结的情感。
她一度觉得父亲是爱她的。
她一度坚信父亲是因为深爱她为了她好才会这样做。
“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我离家出走了,在外面跟着那些小混混早就学坏了,堕落了。”
她依然对父亲表现出依恋,甚至渴望再见到他。
我们任何一个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她经受了难以置信的、人间最残酷的奴役、剥削、强奸和伤害。
但是她……在24年的囚禁中,已经被摧毁了“稍具常识”的可能性。
而且,那种封闭的关系,那是她人生中漫长时间的唯一的关系,除了这个关系——即使是毒打、虐待、伤害、强奸的关系,对于一个完全孤立的人来说,也是关系。也好过独自一人。
甚至,再也不可能有哪种关系,比这样的关系更加深刻铭记。
因为,她不会再有这样的24年。
如果让财新记者去采访这个被囚禁24年的女子,会写出什么样的故事呢?
父亲为了女儿,辛苦地在地下室里修建了浴室、厨房哦。
父亲尽心尽力地养育着他和她生的孩子。尽管他们是乱伦的产物。弗里茨是如何彻夜呆在地下室里,抚慰着歇斯底里的女儿,为女儿接生?
父亲每天都要外出,带来足够的食物,喂养她和孩子们?
孩子们都拉着他的衣襟,恋恋不舍?
当他要离开地下室(去工作或弄食物时),她眼泪汪汪地追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她和孩子如何忠犬一般地盘桓在他的脚下,他的臂弯里?她如何爱意满满地说:“爸爸我爱你?”
而当初进入地下室,又是女儿自己如何的自愿,又如何地下决心要做个与世隔绝的小女孩?而伊丽莎白本人又是处于如何的不听话、危害家庭也可能会伤害自己的叛逆期?
伊丽莎白又对自己的父亲如何迷恋:“爸爸,我想跟你走。我想和你一直生活在一起?”
而兽父弗里茨又是如何对女儿甜言蜜语,许诺一生一世相陪?
可不是,他可是“陪了”她24年哦——绝大多数人的婚姻,都没这么长久吧?
这个,算不算“长情的陪伴?”
各位看官,如果你们看到这里想吐,或者想打我——就从这个视角去看看财新的那篇报道。(据说此文已经仓促删除)
我确信无疑记者写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求证,包括qq聊天细节。
但是,他写尽了整颗树的旁枝末节,小花小草,却没有写一个基本的主干。
这个主干就是:
鲍毓明,一个40多岁,深谙中美儿童性侵法律的男人,
4年前,物色了一个穷家小户,且可能是被遗弃,从小不被爱的幼女,是的,女孩才13岁。
他将一个13岁的女孩,从家中带走。
在她刚刚满14周岁的那天,立即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的4年中,女孩一直没有能够正常地去学校读书,也没有自己的社交关系。
唯一的使命就是在家里呆着,等他回来。
没错儿,女孩会依恋他,女孩甚至会说爱他。她还会又回到他身边。她会一边报警一边恨他,一边对方丢出一块骨头自己又摇摇尾巴跑回去。
这都不算啥。
在欧美,这样的关系里,警察或社工在解救少女,强行将她带走时,女孩甚至会反抗警察,会殴打救她的人,破口大骂解救她的人,誓言要和绑架者共存亡。
——别说是少女了,成年人也一样出现这样的反应。
我们难道还要再温习一遍著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1973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两名劫匪抢劫当地最大的一家银行,挟持了其中4名职员。
挟持时间长达6天——130小时之久。
令人震惊的是,警方最终解救了全部人质。
但人质被解救后几个月里,依然对绑架他们的劫匪,表现出深深的怜悯及依恋之情。
他们拒绝上法庭指控劫匪。
他们……甚至还为劫匪筹措资金,以聘请更好的律师辩护。
其中一个女职员,因为这130小时的绑架,竟然爱上了其中一个劫匪,在劫匪已经入狱,服刑期间,与他订婚了!!!
这件事激发了当时社会科学家的研究,研究中很快更加震惊地发现,同样的情感反应机制存在在更加广泛的控制关系里:集中营的战俘、监狱的囚犯、被虐待的妇女、乱伦的受害人,都发生过类似的症状。
屈服于控制关系下的受害人,就如同被催眠一样,疯狂地爱上了加害人。
这是因为,人类在遭受到无法忍受的处境,如酷刑、生死危机、乱伦等等对身心极度摧残的情境时,大脑就会说服自己,合理化这一切——否则她会疯掉。
她甚至会假想对方任何一丝一毫的慈悲,都是对自己的爱意,并且坚信这一点。
因为这是她还能生存的救命稻草,哪怕是幻想的稻草,她也会尽一切力量让稻草显得很真实。
她甚至会一再向加害人表达爱意
并渴望着加害人回馈爱意——因为,这是她觉得能加强存活/存在保证的最重要的来源,除此以外,她的世界里,什么也没有。
没有安全,没有依恋,没有一切正常的社会支持。“就像新生儿一般,会与最靠近的有力的成人形成一种情绪依附,并试图让那个最有力的人喜欢自己,这样至少能够确保他/她的生存。”
相信我,不管是你,还是我,就算是精通心理学以后的你我,被囚禁于地下室,也许并不需要3个月,或3周,3天时间,我就能让你的意志、情感崩溃。
再稍加示好,你也会爱上劫匪。
“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最精辟的结论。
所以,在欧美儿童法庭上,儿童任何反复无常的表达,或与虐待者之间的复杂纠结的情感关系,都不会被认为是“自愿”。
反而会成为呈堂证供。
一个14岁的孩子如果当庭掏心掏肺表达了自己“我爱爸爸”“我爱叔叔”“我想和叔叔过一辈子”,这他妈立即就是实锤,百分之百证明了他对这个孩子极尽了奴役和操控。
大家来看下这个女孩的亲身经历或许更直观!
12岁的我没有向任何人说出真相,相反,我去故意“亲近”表哥了。我一度对表哥产生了奇特的依恋,伴随一些异常行为,比如故意去和他身体接触、甚至当着大人的面钻他的被窝。很快,我妈妈发现了我的行为异常,严厉喝止了我,纠正我的行为,教育我男女有别。随后我这种依恋和行为异常就都消失了。幸好我有妈妈。
但是我妈妈并不知道我这种异常行为产生的原因——我被表哥性侵过。
去你妈的自愿。
14岁和你44岁的老男人有什么自愿可言?
一个孩子和你中美都有律师资格证的人有什么可以抗衡的?
更可怕的是,鲍毓明还有一群帮凶。
以及这个社会对整个儿童保护现状的无知、缺失和空白。
看到qq聊天记录,就本能地觉得,这是一段香艳记录。
作者你出来,我不打你,信不信我将你在14岁时圈养3个月,在qq上我能让你叫我圣母玛利亚?
以及深扒或暗示李星星女孩的原生家庭是否爱财,是否兼职老鸨,是否主动将女孩卖给了男方,以及女孩是否跟着鲍毓明后面吃香喝辣过了好日子。
我都不用看,我替你们答。
把女孩的给他的人,有图财吗?
我想,很可能是。
李星星是完美受害人吗?
我想不是。
李星星会死缠烂打说“爸爸我爱你,爸爸我离不开你吗?”
我想肯定是——她要不是,我还怀疑这段性侵关系是否成立呢!所有的权力结构压迫下的儿童性侵害,都会产生这样的纠结好吗?
被解救的孩子,要经过漫长的康复,漫长的治愈,而且和其他人建立了稳定健康的关系,才能回到正常的秩序中来。
财新和那些营销号一明一暗地暗暗地打枪,明明地放炮,将一个刚刚18岁的女孩,放在油锅上煎烤,仔细地用放大镜地寻找每一个能证明这是恋爱关系的细节,却放着房子里的大象,故意视而不见。
“那个人渣,鲍毓明,在一个女孩13岁时,就觊觎她,将她带走,在她刚刚满14周岁的晚上,就迫不及待地办了她”——这个基本事实,如果是发生在你们周边的人身上,你们会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吗?
而这个人,还精通美国律法,接受了美国精英教育,深知美国儿童保护法的精髓,深知和18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是不道德而且是重罪,为此,他可写了不老少论文啊。
你们瞎吗?
你们竟然有脸写一个13岁的女孩子“自愿”跟了一个恋童癖?
哈耶克说:有选择的自由,才是自由。
你们倒是说说,一个又穷、又不被爱、多次被遗弃的孩子,有什么“自愿”可言?
我们,即使不是李星星那样的家庭,身为中产阶级,每一个人的女儿,都有可能沦为更高阶的“权贵”的猎物,都可能被在12、3岁被觊觎,14、5岁被狩猎,16、17被糟蹋,身心扭曲破碎。恕我直言,如果有人胆敢这样觊觎我的小孩,我会先阉后杀。只是,谁来替李星星这样的女孩说话?
她穷,卑微,也许还爱小便宜,还情绪不稳定,所以就能改变一个精英律师蓄谋已久从13岁起就玩弄养成她的罪恶事实吗?
嗯,人渣鲍毓明,渣媒财新。
现在你们又可以来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