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寨骨笛一一中国“黄钟律管”的鼻祖

中山寨骨笛一一中国“黄钟律管”的鼻祖

​ (高万须/文图) 1982年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在河南省汝州市中山寨遗址发掘出一支骨笛。骨笛由仙鹤腿尺骨制作而成,长15.5厘米,外经在1—1.1厘米之间,壁厚0.11厘米,骨管上开有两竖排相互交错的10个按音孔。按音孔太稠密,无法用手指按孔吹奏。乐器专家测音研究认定,这支骨笛不是平常用于吹奏的乐器,而是“骨管定音器”,即7000年前“标明最小音与音之间距离的标准器”。当时天下已有诸多乐器,非统一其音阶(响)则不能达到其音乐之和谐演奏。当时之诸多乐器俱依此“都良管”音阶(响)而制作。

先秦著作《世本·帝系篇》以及后世的《帝系谱》、《帝记》、《路史》等古籍都有记载:“女娲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世本·氏姓篇》:“女氏:天皇封弟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其后为女氏。”“汝水之阳”所指正是汝州市汝河以北,中山寨所在区域。中山寨10 孔骨笛定音器正与女娲命“娥陵氏”所制的“都良管”相一致。

中山寨骨笛一一中国“黄钟律管”的鼻祖

我国古代的钟、磬、竽、笙、埙、笛以及各种弦乐器都是具有稳定音高的乐器。在演奏音乐时,要做到钟鼓齐鸣等合奏,就必然要求参演乐器在音律音高上的和谐。这就产生了统一音高的标准,即“黄钟音律”,又称“黄钟律吕”。古代制作乐器,无论石、土、管、弦乐器,都应合乎统一的律律。“黄钟律管”就是管状定音器,或称为管式音高标准器,用来确定黄钟标准音音高。把发出固定音高的“黄钟律管”确定为长度基准,通常用“尺”来量度律管的长短以确定音高,进而将音律与度、量、衡甚至历法联系在一起,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发明创造。

中山寨骨笛定音器长度一尺(15.5厘米,当今约5市寸。远古时“布手知尺”,即以拇指和食指伸开后的指尖距离“一虎口儿”之长度为“一尺”)。骨管的长度和内经确定了音高,依此按照“三分损益律”之法确定音孔的大小和孔距。中山寨骨笛两竖排交错的10个音孔(每排5孔)形成了“十二律吕”。其一排为六律(阳律):黄钟、太簇 、姑洗、蕤宾(ruí bīn)、夷则、无射。另一排为六吕(阴律):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这支骨笛发出的系列音,除了第一孔与第二孔之间为大二度之外,其他皆为小二度;在第一孔与第二孔、第二孔与第三孔之间分别为200、100音分,这个全音与半音的音分值与十二平均律的全音与半音的音分值完全相同。

中山寨骨笛一一中国“黄钟律管”的鼻祖

在遥远的新石器时期,在没有任何科学仪器的辅助下,能如此精确地计算出音孔位置,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目前音乐发展的水平而言,以12平均律为基础所构成的七声音阶形式代表着当前音乐发展的最高水平。最早计算出12平均律数据的是中国明代的乐律学家朱载堉(1536—1621)。而早在7000年前中山寨的中华先人就已经制作出12平均律实物——骨管定音器。这是历史上的伟大奇迹!

毫无疑问,这支骨笛就是女娲时期(4000——8000年前)的基准定音器——“黄钟律管”。当时的度量衡器是否也按照此律管而制作,尚待考古文物和历史研究所证实。

时隔7000多年,女娲的“都良管”竟神奇般重现世人面前,令世人惊叹叫绝,真乃惊世大发现!

秦代《吕氏春秋·古乐篇》:“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黄帝又令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是说黄帝的乐官伶伦制作了长三寸九分的竹节“黄钟律管”。

中山寨骨笛一一中国“黄钟律管”的鼻祖

2500多年前的《尚书·虞书》:“乃同律、度、量、衡。”其是说在4200多年前尧舜时期在音律体系、长度体系、量器体系和权衡体系之间建立了密切相关的联系。

《汉书·律历志》记载,汉代依据古代乐律五声十二律(宫、商、角、徵、羽,含十二律)制定了国家统一的律历制度,即以“黄钟律管”为基准器,对音律、长度、量器、权衡统一定准,并制作一整套器具作为全国的基准器(标准器、法器)。同时,十二音律也与天文历法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制定了历法。后世的“法律”也起源于此。据称,海昏侯墓出土的两根玉管就是汉代的“黄钟律管”。

东汉蔡邕《月令章句》:“黄钟之管长九寸(15.9厘米),孔径三分,围九分。其余皆稍短(渐短),唯大小无增减。”这里说的是东汉时期的“黄钟律管”。

西晋时期荀勖(xù)(?—289年)按照十二音律制作出十二支精确定音竹笛(律管),世称“荀勖笛律”,校正音律,制定法律,颁行全国执行。此法律于晋武帝泰始年间颁行,又称《泰始律》,又称《晋律》。

中山寨骨笛一一中国“黄钟律管”的鼻祖

然而,不论黄帝时期的竹制律管、尧舜时期的统一律管、汉代“黄钟律管”还是晋代的“荀勖笛律”,都是女娲时期“都良管”的再造或发展。“都良管”的成功制作是当时科学技术的集中体现,也是那个时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都良管”是中国目前所知最早的“黄钟律管”,是律管的鼻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