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福建省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报缴费业务恢复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

恢复办理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申报缴费业务的通告

2020年第2号

为落实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按照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社会保险费征收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现正式恢复办理2月和3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同步对外开放。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3月17日

重要通告:福建省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报缴费业务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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