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任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龚正辞去省长职务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4月17日决定,任命李干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同时,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李干杰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李干杰的代表资格有效。届时,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902名。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当日还接受了龚正辞去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官方简历显示,李干杰,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南望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李干杰历任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等职,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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