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一名女性乘客
在乘坐飛機時情緒失控,
故意擾亂航班公共秩序,
氣焰十分囂張。
唐山市公安局機場分局民警
聞訊果斷處置,
該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故意擾亂航班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人被警方行拘
4月13日晚上21時許,機場公安分局接瀋陽至唐山航班機組人員報警稱,有一女子在航班落地後情緒突然失控,抓撓踢打現場機組人員。這局立即派出應急警力上前處置。
民警現場發現該女子情緒激動、不僅不聽民警勸阻,還拒絕配合民警傳喚。民警見狀果斷向前將其控制,並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此期間,該女子囂張氣焰不減,拒不配合民警詢問,並推搡民警、扯壞民警衣物。
經調取現場監控,並對機組人員、現場旅客詢問得知:4月13日21時5分,瀋陽飛往唐山航班落地停穩後,該女乘客高某某突然離開座椅,要求下飛機。被乘務員勸阻後,高某某擬自行打開艙門下飛機。乘務員上前阻攔,高某某突然失控,對聞訊趕來的多名機組人員進行踢打撕扯,多名機組人員面部、手臂被抓傷。高某某還揚言自己有肺炎,多次抓掉機組安全員口罩,並向現場機組人員吐口水。
正值疫情防控工作關鍵期,為確保機上旅客人身安全,分局民警於4月14日申請防疫部門,對高某某進行了核酸和血清檢測。待檢測結果呈陰性後,通知涉事航班恢復正常。
針對高某某(女,30歲,衡水市安平縣人)囂張跋扈的違法行為,分局民警加大案件偵辦和震懾力度,在違法事實和法律依據面前,高某某終於對自己擾亂航班上公共秩序、謊稱有肺炎、毆打撕扯他人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高某某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後果嚴重,機場公安分局依法對其擾亂航空器上秩序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
航班安全不容挑釁,機場公安分局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任何擾亂航班運行秩序、妨害航班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