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標電動車可以考證、上機動車牌照,你認可繳費辦理嗎?為什麼?

勿以善小而不為18


2019年新國標實施後,電動車被劃分為電動自行車、電摩和輕便電摩,不符合這3類的車都屬於超標車,所有上路的電動車都要上牌,但只有被劃分機動車一類的電動車才需要考駕照,超標車雖然也屬於機動車,但不需要考駕照,在過渡期內上臨時牌照後可以繼續使用。

所以從政策來看如果你的電動車是超標車,那麼你是不需要考證的,只要上臨時牌照就可以了。

很多朋友可能對2019年實施的新國標理解的不是很透徹,其實過去的超標車就是新國標實施之後的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只是過去生產的車型並不符合最新的電摩標準,所以屬於超標車,很多電摩目錄內的車型其實在外形上和過去的超標車沒有太大的變化,就是最一些技術條件做了調整。

上牌、考證、購買保險本身也就是電摩上路的必要條件。

目前對於電摩的上牌和考駕照政策還是不是很明確,具體的政策需要以當地政策為準。


新能源快訊


不認可。任何規定絕不能朝令夕改,要有穩定性與持久性,公信力才能取信於民。不能以環保與人民的名義,變相對民掠奪取費,其本質與吃相都極其難看。昨天看的某些城市將幾千輛車子砸成廢鐵強制銷燬的新聞,浪費不說,物權法何在,隨意處置人傢俬產,很是氣憤。還有某些城市,把車子規定限速十五公里,居然還要和徵信綁架,真的是很無賴。把央行徵信不得濫用的規定直接幹掉,把國家已頒佈規定的25公里的規定直接無視。請問這是哪裡來的勇氣與自信。因此,立法與規定不能隨便任性,不要欺民。那些相關單位與部門麻煩請不要背棄以便民利民服務群眾為本的初心,不要做蠢事。回答完畢



頤正泰平


電動車要是屬於機動車,問題來了,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開,是屬於違章,在機動車道開又屬於違規,那麼應該走那條在道路上開?有誰能明確的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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