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如何解決推廣人員佣金問題?
社交電商模式,獲取客戶流量的方法就是通過用戶與用戶的關係鏈,傳播產生裂變,也就是說商家想獲得更多的銷量,就要讓更多的用戶參與到銷售傳播中。
那麼想要讓用戶參與分享、分銷,就要做好分配機制,就是要把廣告費、推廣費作為佣金分給參與分銷的人員,與用戶共享銷售中的價值。
在社交電商經營中,能獲取的銷量高與低,跟分配機制有必然的關係,所以該如何做好分潤,成了經營者最關心的問題。
如果你也有類似的困惑,可以借鑑這兩個方法:
1、會員分銷店主的分潤
在做分潤的時候,可以根據我們商品的利潤空間決定,一般可以選擇給參與分銷的會員10%—25%的分潤比例。
2、內部員工的分潤
對於轉型做社交電商的傳統企業來說,也可以通過全員營銷的方式,讓每一位員工參與到銷售傳播中,這種情況一般可以選擇兩種分潤方法:
一是給員工底薪,讓員工分享社交電商商品鏈接到社交空間(客戶微信)產生銷量以後,可以獲得4%—10%的 佣金作為提成。
二是讓內部員工參與到銷售傳播的過程中,員工除了能夠獲取正常的底薪提成以外,可以通過分銷公司的產品,作為分潤獎勵。
3、用戶傳播的分潤
在社交電商落地的時候,除了直接給分銷店主的分潤,我們還有考慮一點,就是要讓所有的用戶參與到銷售傳播中。
如何做到呢?
比如設置拼團活動,原價100元的商品,只要用戶參與拼團50元就可以賣到,這樣也是通過分配機制,讓用戶參與傳播的方式,也相相當於把廣告費給用戶,讓用戶拼團,然後分享給好友產生裂變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