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院开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个一”系列活动

2020年,昌吉州中院将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实施意见》,压实压紧责任,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法院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出台的系列制度、落实中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的良好成效。

发布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选择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及时公布一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一次送法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营商司法环境。加强调研走访,通过法治宣讲、巡回审判、领导包联、发放手册等形式,主动送法进企业。两级法院院长每年走访企业不少于10家,深入企业座谈,了解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开展一次大对接活动,建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以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机制,灵活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方式,搭建多种平台,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主动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与相关单位建立涉企多元化解机制,筑牢涉企纠纷解决“第一道防线”。

开展一次破产案件审理、调研指导活动。通过调研摸排活动,对于虽然丧失清偿能力,但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运营价值的企业,原则上采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进行拯救,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不成功的再进行破产清算,切实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通过对正在审理的破产案件进行调研指导,了解案件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坚持多重组、重整、和解,少破产的原则,帮助解决破产案件审判难题,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果。同时加大回访力度,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对破产重整、和解成功的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重整后的营业整合、资产重组法律需求。

开展一次涉特殊主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集中执行活动。综合施策、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实际执结一批涉特殊主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案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每季度开展一次与工商联商会组织对接活动。建立两级法院与工商联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日常联络机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中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人民银行、工商联等部门设立调解室、法官工作室等对接点。

每月开展一次涉企重大案件研判会。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涉企案件专题研判会,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准确研判涉企案件的审判态势,深入调研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加强对涉企纠纷法律问题的研究,统一裁判尺度。通过对一些重大涉企案件进行研判评估,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力争涉企案件的判决结果取得最优社会效果。

召开一次全州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动员会。中院将于近期召开全州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动员会,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一套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性制度汇编。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等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将联席会议、定期专报、督促销账、调研走访、督察考核、分析研判等纳入考核,确保两级法院纵深推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到实处、突显成效。(吕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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