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伴把鱼电,法网恢恢俩不漏

(通讯员 何振辉)因丈夫胡某“常爱喝两口,想搞点下酒菜”,就购置了电打鱼工具,多次到长江边电打鱼,“搞些鱼吃”;而作为妻子的曹某,非但没有劝阻丈夫的违法行为,而是去江边给丈夫捡鱼、“助威”。结果,这一对“电打鱼”夫妻被长航荆州公安双双抓获。


2020年4月18日凌晨1点,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公安派出所在长江公安段五码头附近,当场抓获“电打鱼”犯罪嫌疑人胡某,查获电打鱼设备一套,渔获物1.4公斤;又在岸上发现为其捡鱼的妻子曹某。

经讯问,夫妻俩如实供认了当天晚上沿长江公安县五码头水域电打鱼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购置电打鱼工具后的所有电打鱼违法行为。

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丰富性以及长江生态链的完整性,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长江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学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切莫心存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夫妻结伴把鱼电,法网恢恢俩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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