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回国是"坐牢",宾馆为"发霉旅馆",水为"带杂质脏水"违法吗?

有人说,回国是"坐牢",留学生隔离期间住的宾馆为"发霉的旅馆",喝的水为"带杂质的脏水"等等。


这句话中既有侮辱的意思,如回国是“坐牢”,同时也涉嫌造谣,从而构成对他人的名誉诽谤和侮辱。不知道从哪里可以确认,留学生回国期间所住的宾馆是发霉的宾馆,所喝的水是带有杂质的脏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这样的说明: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说“回国是

这句话中,被损害的名誉人是收留回国留学生进行隔离的酒店宾馆,即凡收留回国留学人员的酒店宾馆都是此谣言的名誉受

害对象,而且是法人对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


如果网络发文的点击量转载量,可以用天文数字来形容的话,认定为情节严重估计是板上钉钉。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把留学生回国可能所经历的隔离称之为“坐牢” 以及把隔离条件说的如此的不堪,并在网上形成了大量的广泛的传播,这种传播既可以是在国内的,也可以传播到国外,无疑这损害了国家形象。因此,有理由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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