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近年,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高墙”外执行稳定有序。

一是落实社区矫正监督责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分类监控、社区回访等方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落实监外执行人员执行档案制度。对监外执行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每月对新增、解除社区服刑人员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名册进行统计、清理、建档。同时加强与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核查,预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确保“信息准”。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实行社区矫正动态管理。加强与司法局、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相关社区矫正决定、实施情况,共同分析交付执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归纳创新,促进跨系统、跨部门之间的互动,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合力强”。

三是建立定期走访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定期到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所了解情况,走访其亲属、邻居和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详细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变化、社会认知、所想所盼等情况,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文化教育等方面提供帮扶。确保“成效实”。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安全防控机制,及时纠正脱漏管问题5起,避免了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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