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纪委监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

 “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出台这个《办法》,就是对标铁军标准,纯洁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党章和宪法的忠诚卫士……”4月14日,梁园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赵玉振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上强调。

  近日,梁园区纪委监委出台了《梁园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的监督,着力把监督挺在前面,有效应对和防范廉政风险,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体检”,把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列明“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或请吃”“出入与身份不相符的娱乐、服务场所”等十项禁止规定,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于社会公德、有损形象的行为。并牵头成立督查组,盯住干部“八小时之外”廉政风险易发期,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的监督,制作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重大事项报告表》《梁园区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记录登记表》《梁园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家访情况登记表》,经常性的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负面信息管理台账,定期整改销号,着力消除干部监督事项中的“盲区”。此外,全区192个行政村(社区)廉情监督员也积极参与对基层纪委干部的监督事项,从而打造了全覆盖、全天候监督体系,形成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的闭环链条。

  “自从《办法》出台后,纪检监察干部的朋友圈小了,应酬没了,生活空间清净了,陪伴家人的时间多了,回到岗位上工作也更有干劲啦!”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刘春红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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