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鵬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涉嫌受賄犯罪。

陳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漠視黨紀國法,擅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肆意踐踏組織原則,毒化單位政治生態;頂風違紀,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鵬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安徽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陳鵬簡歷

陳鵬,男,漢族,1959年2月生,安徽全椒縣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1983年8月至1996年1月,歷任安徽大學生物系輔導員、校黨委組織部秘書、校團委副書記、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管理科科長、生物系黨總支副書記、校產業辦副主任等職務;

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省環保產業開發服務中心副主任;

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歷任固鎮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

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歷任當塗縣委書記、馬鞍山市委常委、當塗縣委書記、當塗縣人大主任;

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六安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8年1月至2019年2月,歷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副理事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主任、理事長;

2019年2月,任省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

(安徽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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