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接觸、不見面 林州法院一天執結三起金融案件

映象網訊(記者 賈利超)疫情防控以來,林州法院執行局充分利用電話、微信等信息化辦案優勢,零接觸執結三起金融案件,做到了防疫、執行兩不誤,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申請人林州市區信用社與王某興、牛某英、唐某慶借款合同糾紛三案中,經林州法院審理後判決王某興返還林州市區信用社貨款5萬元及利息;判決牛某英返還林州市區信用社貨款5萬元及利息;判決唐某慶返還林州市區信用社貨款5萬元及利息,李某國對上述三起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四被執行人均未履行判決義務。林州市區信用社遂向林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法院通過郵寄方式分別向當事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線上查控模塊通過系統未查詢到四被告財產線索,但發現李某國銀行賬戶有流水交易,執行法官決定先將其銀行賬戶凍結,再致電李某國,在得知自己賬戶被凍結後,意識到執行法官對其“動真格”了。次日,李某國通過銀行轉賬履行了判決義務,並繳納了三起案件執行費,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解封了李某國的銀行賬戶,至此,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以“零接觸”圓滿執結。

法院凍結銀行賬戶是為了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勸告所有被執行人,不要等到法院採取了強制措施,影響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才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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