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

【2019年第9期】||慈利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

3月15日,慈利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開開庭審理,我院副檢察長謝家軍和另外兩名員額檢察官以公訴人、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代表國家指控犯罪,提請法庭判令被告人自行修復毀壞的生態環境或承擔森林植被恢復費用,同時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並承擔相應評估費用。

【2019年第9期】||慈利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

副檢察長謝家軍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庭

據瞭解,慈利縣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系慈利縣巖泊渡鎮失馬建築石料用灰巖礦的採礦權人。該公司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自2015年開始在慈利縣巖泊渡鎮失馬村“張河口”經營採礦場,非法佔用、毀壞林地32.52畝(其中省級公益林地26.10畝、一般商品林地6.42畝),致使“張河口”地表植被和土石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向某某和股東姜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此外,該公司還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為其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公益訴訟起訴人分別就被告人非法佔用、毀壞林地的行為以及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應負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等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充分剖析了該案的社會危害性,請求法庭依法追究被告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向某某和股東姜某某的刑事責任、判令被告公司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由於該案案情複雜,法院經審理後將擇日宣判。

圖 文 | 謝海軍 唐君

編 輯 | 謝海軍

審 核 | 杜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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