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我们聊聊P2P的前世今生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我们聊聊P2P的前世今生

图片里的这个男人叫穆罕默德·尤努斯,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1976年,尤努斯在走访某乡村发现,当地农妇每天从高利贷者手中贷款购买竹子,然后编织竹凳交给高利贷者还贷,每天只能获得2美分的收入。如此微薄的收入使得当地人民陷入一种难以摆脱的贫困循环。这种境况使尤努斯异常震惊,原来生与死的问题是按“分”来计算的。后来他找出村里42位有着类似困境的村民,将这些村民们的资金需求汇总后却发现他们的需求一共只有27美金。尤努斯当即借钱给了这42位穷人。之后他尝试向更多的穷人们提供小额贷款,这个试验成功地改变了大约500位借款人的生活,普惠金融的理念也就此展开。尤努斯也因此在2006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这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P2P起源,其他版本还有英国的Zopa的网站,美国的Lending club。本质上都是在普惠金融的基础上进行的演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我们聊聊P2P的前世今生

P2P理想的模样

P2P,Peer to Peer。我个人觉得,理解为点对点更为合适。不单单是人对人,更多的是债权点与债务点之间的对接。

而在此基础上的P2P平台,只是扮演一个中介的角色,与如今的房产中介无他。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桥梁,完成部分风险审核,撮合交易,收取费用。投资人独立进行决策, 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这一模式在理论上没有任何问题。平台不接触资金,每一笔债权都有相应的标的,债权人债务人一一对应,每一笔资金都有明确的流向,即使所有债权人都一起兑付,只要债权到期,也不会存在问题。

点对点、及时高效,也就代表着可观的佣金;

打破传统,挑战权威,同时又能填补市场缺口;

这是每一个金融从业者的理想。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我们聊聊P2P的前世今生

于是乎,P2P平台在2011年后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却忽视了现实中的悖论与冲突,陷入了畸形循环。

首先, 要么刚性兑付违规,要么,死。

理想的P2P模型中,平台仅仅是中介,真正决策风险承担的是投资人。

但如果P2P公司的宣传语是“我这里有个债务人要用钱,你们把钱借给他吧。中介费我问他要,他还钱以后本金、利息都是你们的。他要是不还,风险你们自己承担。”

还会有人把钱投到平台吗?

于是,担保也好,债权转让也罢,几乎所有的平台都在明示或者暗示刚性兑付。都在告诉投资者“放心,我这里给你兜着底呢。”

可是,刚性兑付本就违背自然规律,没有任何生意稳赚不赔。“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也没有人愿意多说。

平台只是中介,如果连自己是谁都忘了,还要怪投资人不适格,没有风险意识的话。

对不起,你没资格。

违背自然规律,下场只有一个。

其次,收益与风险不匹配。

当年,美国华尔街的传奇人物伯纳德·麦道夫利用信息不对称,庞氏骗局玩了20多年。收益差不多是12%左右。

而P2P平台给投资人的收益率多少呢,恐怕年化收益10%以上的比比皆是。再加上平台的运营成本、获客成本、工资、提成、渠道费等等等等。一个P2P平台能将资金成本能控制在15%以内,已经很不错了。如果加上坏账,呆账,最终,平台给债务人设定的利率恐怕已经达到年化20%。

那么,谁会接受这样的利率呢?

平台很清楚,他们的目标受众只能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筛选下来的高风险群体。

平台也很清楚,高风险群体的资金回收率,必然不高。

如果寻找低风险群体,必然无法维持运营成本,死路一条;

如果继续接触高风险群体,就必须降低投资回报,最终也只能被投资人淘汰,同样死路一条。

一方面需要给投资人高额收益,一方面需要面对高风险标的,等于两头抽血。

彼时,国家相应政策意见出台,但P2P想回归本心,已经难上加难。

线下窟窿自己看了都怕,仅凭中介身份赚取佣金难以弥补;

开展线上业务拥抱监管,但合规的产品却不可能有人买单。


两个悖论,无法跳脱的循环,导致P2P平台开展了一系列骚操作:

设立资金池,拆东墙补西墙;

“创造”优质资产,吸引投资人入局;

购买身份信息,设立空壳公司,虚构标的拥抱监管;

线上模式线下操作,刚信兑付承诺依据;

避开高风险群体,宣传提前消费,美容贷、学生贷、消费贷,甚至裸贷。


直至714高炮被曝光、套路贷被定义为违法、各种暴力、软暴力催收被调查。底层人民终于在提前消费的幻想中醒来。

但大部分投资人,还沉浸在高额回报中。从食客逐渐转为待宰的羔羊,待割的韭菜。

直到P2P平台宣布良退。


之前也说过,P2P就好比地道的江湖菜,事物本身不存在好坏。只是引菜入京,却忘了改善口味。

入冬了,愿大家早日脱身泥潭,期盼下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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