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增8家法院为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

重要通知

日前,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的通知》(沪高法〔2020〕157号)第三条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经研究批复同意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新增为第二批“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试点期间为2020年5月至9月。

据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提前谋划疫情结束后“案多人少”、确保庭审质量等问题的有效对策与长效机制,上海高院决定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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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决定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首批试点从2020年4月1日起,为期6个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成为首批参与试点的10家法院。

截止目前,该10家法院已有37个业务庭、66个审判团队开始试点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庭审质量明显提高,深受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欢迎。

“用户反馈”

首批10家试点法院

庭审改革

初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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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示范

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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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

配套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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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三场

新尝试

4月13日至14日,上铁法院尝试运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三起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各审判领域,并根据案件情况分别采取书记员全程出庭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完成开庭准备工作后退庭和全程不出庭等不同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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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现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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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法院法官 韩亮

多年前的一个早上,我曾经走进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庭,旁听了数起民事、刑事、司法复核案件。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是,法庭上的书记员并不打字记录庭审,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对话非常流畅,开完庭法官庄严离席,律师收拾材料之后潇洒而去。笔录呢?不用签笔录?!

对于这种庭审记录方式,我曾经心向往之,想着内地不知何时能实现。

今年4月,上海宝山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法院参与庭审记录改革,作为法官的我,用这一记录模式开了一次庭,法庭上书记员不再打印文字版笔录,而是用文字转换系统代替,当事人也不需要在笔录上签名。

录音录像系统效率很高,文字转换的准确度也比较高,当事人当庭的所有陈述、表情、动作都被录音录像完整记录,真实、有效、完整。同时,这种记录模式一来节省了人力,书记员的工作强度大大降低,可以专心于法庭的事务性工作;二来庭审更加有效率,没有过多的停顿、等待记录及修改笔录的时间。

当然,有些法官也会觉得可能有些不方便:法官听完一场庭,如果不能做好要点归纳,估计脑袋里也剩不下什么干货,等到写判决的时候,可能还得回听录音。

对此,从我自身体会而言,我认为只要做好下面这三点,就可以有效地解决庭后写判决的事情:

一是做好庭审的及时归纳,用自己的笔将重点部分记下来,比如被告的主要答辩意见,证据的质证意见等;

二是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开庭时可以有针对性的提问,引导庭审的进程;

三是庭审后及时写判决,如果需要再次开庭,要及时排庭,避免时间过长,法官遗忘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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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法院书记员 张慧

新庭审模式较为全面客观地记录庭审,真实地反映庭审状况,当事人无需庭后核对笔录,提高了诉讼效率,也便于当事人查阅录像和笔录,为审判人员及当事人均提供了便捷。司法+人工智能的模式,值得应用和推广。

律师孙羽

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庭审模式,运用电子笔录和电子示证的展示,充分缓解了以往律师记录重点和翻找证据时的应接不暇,给律师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和辩论。同时,该模式也从机制上有效规避了当事人讲方言的现象,让不懂方言的律师感觉非常放心和公正。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供稿 |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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