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粮食和农业丰收,既要抗旱防涝,也要防病治虫。温湿条件直接影响农作物病虫害的发展。”据农业部监测和专家会商,今年我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是呈偏重发生态势、程度可能重于上年。
国务院公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于2020年3月17日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简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一是国家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制度:对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预报、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等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二是提前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方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
三是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农业农村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病虫害暴发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四是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防治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
五是规范专业化防治服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有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要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建立服务档案,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是为了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对违反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