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家又免兩個稅!11月1日起,到手工資要變多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又頒佈了一項利好政策: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另外,一是明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政策;二是11月1日起,部分人到手工資要變多。具體是什麼情況,快隨仁仁一起來看看吧~



剛剛!國家又免兩個稅!11月1日起,到手工資要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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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增值稅!稅務總局宣佈!

11月1日起施行!


剛剛!國家又免兩個稅!11月1日起,到手工資要變多


劃重點:


1、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2、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離島免稅店兼營應徵增值稅、消費稅項目的,需要分別核算離島免稅商品和應稅項目的銷售額。


4、離島免稅店需要將離島免稅商品的名稱和銷售價格、購買離島免稅商品的離島旅客信息和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實時向稅務機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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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稅延緩繳納稅局明確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繳納一律延緩到明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經商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10號),明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所得稅的具體操作規定。


剛剛!國家又免兩個稅!11月1日起,到手工資要變多


1、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內容是什麼?


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餘申報期辦理預繳申報後,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延緩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一併繳納。具體是指,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7月、10月辦理第二、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只申報不繳稅,應繳稅款延緩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併繳納。


2、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個體工商戶可在2020年剩餘申報期暫緩繳納當期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併繳納。延緩繳納政策僅限於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股權轉讓所得等。


3、小型微利企業可否選擇不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如果有企業自願放棄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希望正常繳納稅款,預繳申報時在申報表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行次填寫“0”,並簡要填寫原因說明後,即可正常辦理繳稅。


4、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如何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併劃繳。


除以上兩大利好政策外,11月1日起,部分人到手工資要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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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到手工資或將多一筆錢!


今年中秋節、國慶節你加班了嗎?


如果加班的話,那下個月工資條要注意了,你或許會多筆加班費!


雙節加班費這樣算:


今年中秋節和國慶節合併,加班工資的算法跟往常有些不同。人社部明確,10月1日至4日加班可享3倍工資。9月1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在此提醒:“值班”和“加班”待遇不同!
如果國慶期間你被單位安排“值班”,那麼一定要注意, “值班”和“加班”不只是概念不同,勞動待遇也不同。


加班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用人單位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對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延長。而實踐中,用人單位因安全、消防、節假日等需要,安排勞動者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或安排勞動者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任務,但值班期間可以休息的,均可認定為“值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時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200%的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


實踐中,勞動者就值班事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的,裁判機構一般不予支持,但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規章制度、集體合同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值班待遇。

對加班和值班進行正確的區分,最終意義還是在於相應工資待遇的處理。加班的工資待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的,而值班因法律上並未明確規定,故關於值班的工資待遇一般情況下是由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予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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