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生虐貓事件中,如果對象換成了雞鴨魚一類的,是否還會造成如此大的社會反響?

小小嫻


先來看看新聞報道:

有網友在微博上舉報稱,山東理工大學大四學生範某某虐殺動物,並拍攝視頻,通過微博QQ等社交平臺宣傳並販賣。網友稱,該生虐待的小動物大部分系山東理工大學校內流浪動物,並且在微博上騙取貓咪,虐貓手段極其殘暴。該網友還發布了聊天截圖、付款記錄等證據。

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範某的虐待行為立即被網友聲討,網友不是因為貓這種動物而憤慨,換成雞鴨鵝這種經常食用的動物也是同樣的,網友的憤怒是因為範某的手段及其殘忍,虐殺、剖腹、火燒,流浪貓發出的慘叫聲也難以喚醒他的同情心,難以想象這是一個大學生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做出來的事情。事情進一步發酵,連同學校也被聲討,我們也應該有進一步的反思,素質品德教育應該如何加強,文化課成績過關,品德如何衡量考核?

現在最新消息該生已被勸退,取消學籍。




火瀾觀世


會。

這個虐待動物性質就特別惡劣。不管是貓還是狗,亦或是可以食用的雞鴨鵝等,貓狗且不說。像雞鴨這種,你要吃就殺,就是一刀的事,這屬於正常行為。如果你非要虐待它,一方面,它體現你這種人心裡可能有病;另一方面,就是一個教養品德的問題,他會顯得素質特別的“丟人”。你是一個大學生,6年小學,6年中學,4年大學,那麼多年書,你TM白讀的,但是是你老師沒教好你,還是你父母沒教好你。

上天有好生之德。你既然不喜歡,就別養,或者送人也行,讓別人養,何必這樣殘害它們呢,既然養了,就善待它,至少別傷害它。

萬物皆有靈,喜歡請善待,不喜別傷害



小伍憨憨


會,虐殺動物的,別管是貓狗或者雞鴨,明顯心理有病,都有反社會傾向,最初虐殺雞鴨之後貓狗,最後虐殺人類很可能發生,有個調查刑事案件裡極其惡劣的殺人犯,很大一部分是由虐殺小動物升級而來,這種人很可怕,比正常人少了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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