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榮,新鄉鳳泉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這名老賴線索

案情介紹:關於張衛根申請執行李冬榮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根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704民初817號民事調解書,被執行人李冬榮應支付申請人80000元。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責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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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號:(2020)豫0704執恢52號

失信被執行人:李冬榮

性別:女

年齡:43

身份證號:4107041973****0027

住址:新鄉市衛濱區平原鄉朱召村健宏社區2號樓

立案時間:2020年04月08日

執行法院:新鄉市鳳泉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鄉市鳳泉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李冬榮應支付申請人8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聯繫電話:0373—70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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