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措施讓“老賴”購車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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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措施讓“老賴”購車受限


近日,記者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完善天津市誠信體系,懲戒司法失信行為,天津高院、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等五部門聯合簽發《關於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與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的協議》,禁止“老賴”申請增量指標、更新指標或新能源類其他指標,購置或更新非經營必需車輛。


據瞭解,市交通運輸委將法院推送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與小客車調控管理系統關聯,當“老賴”申請購置或更新非經營必需車輛時,系統會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自動對比、自動攔截,並提示工作人員對其採取限制措施。僅今年4月就有439名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參與小客車指標配置。


近年來,天津高院積極參與全市誠信體系建設,不斷加強與相關單位的聯合懲戒,先後與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市交通運輸委等多部門簽署合作協議,“織嚴”“織密”懲戒網絡,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高消費行為採取更加嚴厲、更加廣泛的限制措施,通過執行領域司法失信行為的綜合治理,從源頭上切實解決執行難。


來源:人民法院報

記者:祖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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