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個體戶或工作室,稅就真的能少交?可以少交多少?

前幾天朋友大毛自己搞了點外快,涉及到開票和涉稅問題。

大家都說如果用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不合理,我給大家解釋下如何交稅,綜合所得下勞務報酬僅僅是預扣時候按照20%-40%的稅率計稅,最終要和工資薪金、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一起按照綜合所得計稅,使用3%-45%的七級累進稅率表。但是還是有人感覺稅太多,有人建議成立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來進行稅收籌劃。那是不是真的成立了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後稅就能少交呢?小會以成立個體戶來和大家分析一下。怎麼合理避稅?來看看~

01假如大毛成立的個體戶,大毛設計諮詢工作室。稅務局核了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稅種。大毛本身又在一家設計公司就職,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0000元,無免稅收入;每月繳納三險一金2240元,從1月份開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共計每月為2000元,無其他扣除。

情況1、如果大毛全年僅僅獲得6000的設計費收入,我們來看看,自然人和個體戶兩種情況下,大毛整體稅金支出。

1、增值稅以自然人身份,按次繳納沒法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含稅價格6000,實際就需要繳納增值稅:

6000/(1+3%)*3%=174.76元。

如果是個體戶,月度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不超過30萬,免稅。

2、城建稅以自然人身份,城建稅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基礎。實際繳納增值稅174.76元。

那麼城建稅就應該是=174.76*0.07=12.23元,享受優惠後是6.12。

如果是個體,增值稅為0,城建稅也為0。

3、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自然人身份,享受月銷售額不超10萬,季度不超30萬免。如果是個體,增值稅為0,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也無。

4、個人所得稅以自然人身份,收入額併入綜合所得,按照3%-45%七級累進稅率計稅。

年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收入+勞務報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0000×12+(6000/1.03)×(1-20%)=124660.19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年收入額-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24660.19-60000-(2240×12)-(2000×12)=13780.19元

全年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3780.19×3%=413.41元

如果是個體工商戶,其中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應納稅額=9120*3%=273.6

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大毛從事的設計工作,對於的成本其實基本就是自己的勞動力成本,所以,實際上經營所得的成本費用這塊扣除項幾乎為0,這裡就假設為0。

那麼個人所得稅為6000*5%=300。

那麼,在這種取得6000的設計收入情況下,自然人和個體稅收情況如下圖

其實,你可以看到,總體來說個體戶稅額支出要小點,但是個人所得稅這塊個體戶反而要多一些,這個一方面是因為大毛取得的收入性質本身並無經營成本,所以經營所得適用的稅率檔次在這個收入水平下還要高一些。

02那麼我們再來看看如果大毛取得設計收入比較多的情況下又是怎麼個結果?我們乾脆就按照全年120萬銷售額(假設每個季度30萬)來看,含稅就是120*1.03=123.6萬。

1、增值稅以自然人身份,按次繳納沒法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實際就需要繳納增值稅,120萬*3%=3.6萬元。

如果是個體戶,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不超過30萬,免稅。

2、城建稅以自然人身份,城建稅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基礎。實際繳納增值稅3.6萬

那麼城建稅就應該是=3.6萬*0.07=2520元,享受優惠後是1260元。

如果是個體,增值稅為0,城建稅也為0。3、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自然人身份,享受月銷售額不超10萬,季度不超30萬免。如果是個體,增值稅為0,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也無。

4、個人所得稅以自然人身份,收入額併入綜合所得,按照3%-45%七級累進稅率計稅。

年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收入+勞務報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0000×12+(1200000)×(1-20%)=1080000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年收入額-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080000-60000-(2240×12)-(2000×12)=969120元

應納稅額=969120*35%-85920=253272

如果是個體工商戶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累計預扣稅額=9120*3%=273.6

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大毛個人所得稅為1236000*35%-65500=367100

所以,在這種取得1236000的設計收入情況下,自然人和個體稅收情況如下圖(個體為36.71)。

我們可以看到,這種情況下,個體戶反而交稅更多。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主要是因為大毛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腦力支出為主的設計服務,在個體查賬徵收情況下,實際能扣除的成本費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反而是這塊按照勞務報酬,還能扣除20%的減除費用。基於此,個體戶反而多了一塊應納稅所得額出來。

同時,在稅率上,我們看看經營所得稅的稅率表和綜合所得稅稅率表,也只有應納稅所得額超過了96萬,綜合所得才有一個大的增幅,而96萬以內,其實綜合所得稅的稅率整體還更優一些。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我們發現,在這種業務下,個體除了增值稅及附加享受了優惠外,整體上並沒有什麼稅收上的優勢。

如果產生了稅,又符合小規模免稅申報的條件,那就要學學如何免稅申報了~03為什麼很多人都說設立個體能節稅呢?

其實這裡主要是一個徵收方式起了關鍵作用。

我們前面說的個體的徵收方式都是查賬徵收,而實際上個體核定徵收才是其最大的優勢。

就比如深圳市最新發布的經營所得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其中規定,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收入總額×核定徵收率

而核定徵收率竟然驚人的達到不超過10萬的0%。

也就是說,如果大毛設立的個體戶在深圳,且能被稅務局認定為定期定額的個體戶,那麼其個人所得稅就核定為0,這個結果和我們算出來的差不是一點點。

雖然其他地方的核定政策沒有深圳如此豪,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核定情況下,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確實要划算太多。

那是不是隨便註冊個個體戶就能被核定呢?其實並不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未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額。

核定徵收具體又可細分為:

定期定額徵收,適用於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准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

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主要適用於不能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但可以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的個體工商戶。所以,通過分析,是否通過個體節稅的關鍵點是不是更明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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