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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引黄补淀通道水系疏通工程等三个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引黄补淀通道水系疏通工程、白洋淀生态清淤工程、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引黄补淀通道水系疏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65号)、《关于开展白洋淀生态清淤扩大试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66号)、《关于开展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三个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引黄补淀通道水系疏通工程和白洋淀生态清淤扩大试点工程计划2020年5月7日开工,2020年6月底前完成重污染鱼塘存余塘水和底泥治理,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计划2020年5月底开工,2021年6月30日前完工。


2.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周期同步。


2.4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及本项目监理质量要求。


2.6工程内容:


(1)引黄补淀通道水系疏通工程


引黄补淀通道水系疏通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白洋淀采蒲台至大树刘区域内38个重污染鱼塘和65个中低污染鱼塘的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对重污染鱼塘污染塘水处理、底泥清淤及资源化生态化利用,修复中低污染鱼塘淀泊本底,恢复水生生境,开展水质原位治理。治理完成水质、底泥经监测达标后,对鱼塘围堤围埝进行拆除,打通疏水通道逐步恢复淀区水动力。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7亿元。


(2)白洋淀生态清淤扩大试点工程


白洋淀生态清淤扩大试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淀张至采蒲台区域内16个重污染鱼塘和35个中低污染鱼塘的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对重污染鱼塘污染塘水处理、底泥清淤及资源化生态化利用,修复中低污染鱼塘淀泊本底,恢复水生生境,开展原位治理。鱼塘治理完成水质、底泥经监测达标后,对围堤围埝进行拆除,恢复区域水域连通。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1亿元。


(3)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


衔接府河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府河新区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采用近自然的少人工干预修复方法,恢复淀区水动力条件、恢复淀区荷塘苇海和湿地风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保障水质达标,全面恢复淀区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系疏导、湿地地形营造、湿地生态恢复和智慧湿地工程等。一期针对5-6平方公里面积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内容和范围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7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业绩(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完工或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能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均为复印件)。


(5)信誉要求:有以下1)~9)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②“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联系信息表》(附件1)签字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


④《投标人开票信息表》(附件2)盖章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开具发票;(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招标文件下载处可下载附件1、附件2)


⑤以汇款方式(须对公账户转账)邮件购买,请将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如2040STCX0508/01)。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购买标书)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指定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4.4投标人按4.3款报名前,根据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要求,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注:1、对于能够准确判断潜在投标人存在“3.2专项资格要求”-“信誉要求”中拒绝投标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5号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2-5675201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赵悦、李想、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0312-4078183/8182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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