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税负重!五大招数帮你年终奖节税避税

年终奖税负重!五大招数帮你年终奖节税避税

年底到了,很多企业都有年终奖,有的单位效益好,年底年终奖发的比较多,这可是个高兴的事情,但是也有个甜蜜的负担,那就是需要交纳一大笔个人所得税!这让很多朋友都感觉肉疼!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合理的规避呢?

年终奖要扣多少税?怎么发能到手多一些?这些问题成了期盼年终奖的工薪阶层最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说下,如何不逃税,不避税也能节税。

一、年终奖计税的三种方法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

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案例

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

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案例

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3.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的

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

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年终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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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税又不违法的5大招数

违法的筹划最终非但不能达节税目的,还可能因违反税法和相关行政、刑事法律、法规规定而触犯“偷税”“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律责任。针对“工资薪金”进行税务筹划,信卓重点介绍以下六种途径:

1、合理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比例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因此,月度“工资薪金”或“年终奖”一方畸高,都会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最高达45%),因此需要合理分配二者的比例,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在1:1的情况,可以实现整体税负的最小化。

2、积极争取地方税收返还

个人所得税属于国家、地方共享税,具体由地税机关征管。按照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为60%:40%。部分地区为了吸引投资,针对地方收入部分给与投资者一定的税收返还,通过我们注册入驻税收优惠地区,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30%-70%的财政奖励。高管、分红、年终奖等个税奖励比例可达80%,咨询:181 - 0830 --8538(W X同号),另外可以注册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后综合税负(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低至4.86%。

因此,对于部分投资区域广泛的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些地区的政策,实现个税的合理筹划。

3、避开临界点

“工资薪金”个税适用税率分为7档,扣除每月3500元的“费用”后,不超过1500元的,适用3%的税率,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适用20%的税率,而对于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可见,当处于税率变化的“临界点”时,增加1元,就会带来额外较多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发放工资时,应充分关注这些临界点,可以通过下月延迟支付等方式,降低适用的税率。

4、利用“免税”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引导某些行为而设置,可以作为进行税务筹划的一个途径。此外,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可以在有关标准范围内,最大化降低“工资薪金”个税负担。

5、变“工资薪金”为“股息红利”

针对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业高管等群体,按照“工资薪金”计税通常要适用45%的税率,税负沉重。同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如果通过合理筹划,将高管等群体的“工资薪金”转化为“股息红利”,则可以有效降低个税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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