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两节”前开展联合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百姓可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两节”。

兴和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两节”前开展联合检查

9月28日,我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对全县内的各大饭馆、农贸市场、超市等节前人流聚集的地方进行突击检查。在四季华宴国际酒店,检查组重点对冷冻海鲜产品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些进口冷冻海鲜外包装未粘贴进口产品标识;海鲜产品产品销售商发票上的公章和营业执照上的公章不符;进口海鲜产品检验时间早于生产日期。随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涉案海鲜进行了查封。

兴和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两节”前开展联合检查

在超市和农贸市场重点检查了猪肉的来源、“两证”是否齐全、食品生产经营资质、食品包装标识、外包装是否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内容,督促生产经营者一定要严把准入关,确保销售的食品药品来源渠道合法正规,坚决杜绝“三无”产品上架销售。对发现仓库货物堆放不合格、过期产品未存放于专门位置等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口头建议,责令限期整改。

兴和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两节”前开展联合检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即是红线,更是“生命线”,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共同参与、共建、共治社会的具体举措。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广大百姓度过平安祥和的“两节”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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