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年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抓住家庭这个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019年至2020年8月31日,兴宁区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案件627件,结案479件,结案率76.4%,调撤269件,调撤率56.2%,实现了无错案,无超审限,无信访缠诉。

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

人身保护令制止家暴男

兴宁区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姜某与吴某于1997年登记结婚。自2014年起,姜某不知何故对妻子吴某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无奈之下,吴某选择分居。但两人见面时,姜某仍对吴某拳脚相向。吴某曾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能彻底制止姜某的家暴行为。为了保护自己,吴某向兴宁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

5月14日,兴宁区法院家事纠纷审判团队法官审查了吴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裁定禁止姜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以及威胁吴某。兴宁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完成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和居委会的送达工作,确保有关单位和组织能够了解并协助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

在通知姜某到法院进行送达时,兴宁区法院家事纠纷审判法官还对姜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和训诫,告知姜某如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兴宁区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元“一站式”化解家事纠纷

兴宁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家事少年审判中心设立婚调委工作室、惜缘工作室,与城区司法局、妇联等部门联手,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将多元化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

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

2020年8月,当丈夫王某向兴宁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后,一直在家相夫教子的妻子陈某向法院寻求帮助。兴宁区法院婚调委工作室心理咨询师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中,陈某哭诉称自己怀孕后就辞职在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王某决心离婚后已离家两个多月,一岁的小孩患病无钱医治,房东又催缴租金。但王某冷漠地表示自己也没有经济能力支付。陈某情绪激动,精神几近崩溃,法官建议她到惜缘工作室接受心理咨询。

在心理咨询师朱老师的耐心开导下,陈某情绪逐渐平复。与此同时,家事法官联系兴宁区妇联,为陈某申请救助金,暂解其燃眉之急。因二人感情没有挽回的余地,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王某按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据了解,兴宁区法院建立为每一起家事纠纷案件出具心理疏导和评估报告的“一案一报告”制度,有效地排解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和积怨,防止家事纠纷转变为治安事件或“民转刑”案件。 自2018以来,该院婚调委工作室和家事特邀调解员队伍参与调解案件535件,有128件纠纷在立案前化解,立案后调解成功案件102件。

针对离婚率逐年攀升的态势,兴宁区法院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牌成立“家事巡回法庭”,把法庭搬进婚姻登记处,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专业的前置调解服务,最大限度地挽救有希望和好的家庭。

助推和谐家庭家风建设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法槌落下,模拟法院庭审正式开始。经常在学校欺负其他同学的“被告人”被带上法庭,由于造成“被害人”身体轻伤一级,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环节,“被告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日前,兴宁区法院开展主题为“了不起的少年——走进兴宁区法院,做一个小小法官”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邀请35组家庭一同走进法院,旁听模拟法庭,学习法律知识。

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
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庭内庭外同发力 巧解家事“千千结”

兴宁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村镇、校园等,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状态。

针对在审理案件时发现的有关家庭纠纷、教育管理、部门监管等问题,兴宁区法院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打造“法治引路人”项目,面向家事纠纷当事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开设“家事课堂”“青春课堂”“家长课堂”,强化亲子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促使理性处理家庭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助推和谐家庭家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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