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问(1):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每日一问(1):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截止目前,我没有收到2月和3月份的工资。我问了公司人事,人事给到的回复是,因为疫情原因,公司现在资金紧缺,工资推迟发放。如果公司一直不支付工资,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拿到我应得的工资?


答:

假设您受雇于一家位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就过去两个月公司未支付工资的问题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你只是想要公司支付您这两个月的工资,仍然想继续在公司工作,那么,投诉时您可以告知劳动监察大队,您打算继续在公司工作,您的要求仅与未支付给您的工资的结算有关。劳动监察大队在确认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会责令公司全额支付工资。


法律剖析:

对于中国境内的公司与劳动者,有关工资支付的问题可以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据此,劳动者每月至少应该获得一次报酬。如果您所在的公司不支付工资,是违反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如果到了每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公司没有支付工资,则应视为公司拒绝向您支付报酬。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每日一问(1):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延伸回答: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数额25%的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后,再要求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同时要求。如果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仍然无果,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工资支付的仲裁。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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