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达8000万元支持15个经济发达镇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000万元,支持首批15个经济发达镇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管护有效机制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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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官网截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广西首批支持15个经济发达镇名单如下:
横县六景镇、宾阳县黎塘镇、柳东新区雒容镇、兴安县溶江镇、岑溪市马路镇、合浦县白沙镇、港口区企沙镇、灵山县陆屋镇、港南区桥圩镇、博白县龙潭镇、右江区四塘镇、八步区信都镇、宜州区德胜镇、兴宾区迁江镇、江州区新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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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溶江镇的葡萄园。(资料图 来源:新华网)


15个镇262个行政村获补助
自治区15个经济发达镇及所辖的262个行政村全部纳入试点示范范围,按照每村5万元补助标准(其中自治区补助4万元和县级配套补助1万元),由各经济发达镇根据本镇域范围内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需要、村级集体收入等情况,自行确定各行政村具体的实施项目和补助金额,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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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企沙渔港是广西第二大渔港,图为渔市丰收景象。(资料图)


注重“四大机制”建设
以镇为整体单元,坚持乡镇统筹、村级实施、农民参与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以管促建、管建结合、规范管理、运行高效”的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体系,着力建设“四大机制”,即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农村运行维护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运行维护资金补充机制,建立农村运行维护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广西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模式。
突出“四类项目”管护
结合农村疫情防控新要求,突出解决村民群众最迫切、最急需的村内户外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重点支持四类管护项目:
一是村内道路、桥梁和田间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二是村内垃圾收集清运、生活污水、粪污处理清运、公共厕所、绿化亮化等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设施管护;


三是村内卫生室、幼儿园、生活生产资料超市、党员活动室、农村书屋、信访治安等村级综合服务场所设施管护;
四是村内文化、宣传、体育、村民生活娱乐等文体活动场所设施管护。


▌来源:南宁新闻网、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广西头条NEWS

▌综合编辑:北部湾南珠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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