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有禮:話說古代風俗禮儀(43)祭祀是國家頭等大事

言之有禮:話說古代風俗禮儀(43)祭祀是國家頭等大事

祭服是古代祭祀時所用的禮服。“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古人尤重祭祀,因此祭服是各類冠服中最莊嚴的服飾。《禮·曲禮》有云:“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注:“祭器可假,祭服宜自有。”《穀梁傳》桓十四年則載:“天子親耕,以共粢盛;王后親蠶,以共祭服。”祭祀有大小、輕重、公私之分,穿著參加祭祀的服飾也就繁簡不一、各不相同了。周代設司服與內司服之職,專管君王的穿著。不同的祭祀場合配以不同的衣冠服飾。

周代祭祀,祭服有“六冕”,即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希冕、玄冕等六種。大裘冕用於帝王祭天;袞冕用於帝王祭祀祖先;鷩冕用於帝王和百官祭祀先王、行饗射典禮;毳冕用於帝王和百官祭祀山川;希冕用於帝王和百官祭祀社稷;玄冕用於帝王和百官參加小型祭祀活動。按照周禮,后妃不參加天地四方之祭祀,可從王祭於先王先公等。后妃貴婦的祭祀禮服則分為煒衣、榆狄、闕狄等。煒衣是王后從王祭祀先祖之服;榆狄為王后祭祀先公之服,因衣上刻畫長尾野雞(古稱“翟”或“狄”),故名榆狄;參加小祭祀則服闕狄。視祭禮輕重,祭服形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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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尾野雞


周代開始,對帝王禮服的裝飾品和專用花紋有了具體規定,即十二章紋。帝王的服裝花紋共分成12種,包括龍紋、山紋、華蟲紋、宗彝紋、藻紋、火紋、粉米紋、黼紋、黻紋。這些花紋只在天子的服裝上才會全部出現。諸候們只能使用龍以下的紋樣,士用藻紋與火紋。大夫的服裝上可加上粉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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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紋


冕服夏商兩代已有,周在其基礎上發展出較為完備的章服制度,併成為後世典範和服制源頭。秦曾廢除冕服,以一套上下皆黑的“袀玄”為祭服。直至東漢明帝,才下詔禮宮博採《周禮》、《禮記》,對周代祭服進行整理,重新頒佈冕服制度。周代至唐宋,凡有祭祀,天子、公卿、大夫皆穿冕服,惟有衣裳上章文、冕上垂旒數目的差別。魏晉六朝皆承東漢之制。隋代結束了分裂的政治局面,也恢復了衣冠服制,冕服制承接漢魏,並增加了大裘冕制。唐代因襲隋制,僅稍作改變。宋代崇尚禮制,尤重祭祀,三百年間,對此修訂服制,祭服所佔最重。明代對祭服進行了調整簡化,冕服成為帝王的專屬。明代建立之初,朱元璋認為古制過於繁複,僅在祭天地、宗廟等特大典禮中,根據漢唐制度採用袞冕之服,其餘大小祭祀一概不用。即使是袞冕,也只有皇帝、太子、親王、親王世子、郡王可備。群臣的祭服則由梁冠、青衣、赤裳等組成。清代改裝易服,男子悉從滿俗,傳統袞冕之制消亡,僅存漢族祭服中的“十二章紋”。清代一般祭祀以朝服替代,不同場合,服色不同,清帝太廟祭祖用黃色,天壇祭天用藍色,日壇祭日用紅色,月壇祭月用白色。普通官吏服色只有藍色和石青色,以紋樣區分等級。民國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政事堂禮制館再次制定自大總統、文武官員至士庶人等的漢式祭服——祭祀冠服,頒佈了《祭祀冠服制》、《祭祀冠服圖》。祭祀冠服主要由爵弁制的祭冠、玄色的上衣、纁色的下裳以及中衣、大帶、靴等所組成,分為大總統、一至五等六種級別,以祭冠前部所綴的“冠章”和祭服上衣上的章紋圓補等內容作為等級的區分。但因不合時宜,使用時間並不很長。

平民百姓則有私祭,包括祭祖、祭社。平明百姓祭服雖然形制簡單,但也有嚴格要求。祭祀前必先沐浴,沐浴之後必須穿著以細麻布製成的明衣或新衣,再穿祭服。商周百姓祭服用黑色。之後百姓多以深衣為祭服。宋代有官者私祭,用幞頭公服;進士用幞頭襉衫;處士用幞頭皂衫;庶民用帽子深衣,如實在沒有深衣,則用白色涼衫代替。婦女祭服尊輩有序,其制各異。主婦用大衣、長裙;眾妾用假髻、褙子;未嫁女子用冠子、褙子。各自不得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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