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

来源丨联勤集结号

每逢佳节倍思亲。其实,不论是不是节假日,能和家人亲密团聚是每个人最大的心愿。今天,我们为大家梳理了发放探亲路费中官兵最为关心的11个问题,一些最新的政策标准也包括其中,一起来看看吧!

@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
@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

Q

军队哪些人员可以发放探亲路费?

A

符合享受探亲待遇规定的军队人员都可以发放探亲路费。

Q

探亲路费本人全额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A

军队人员探望父母、配偶和配偶、子女来队探亲路费全额标准是指按规定计算的一次往返交通补助费、中转住宿补助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

Q

军队人员探亲路费是如何计算的?

A

综合考虑人员类别、探亲条件、探亲里程等因素,按照全额标准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探亲路费金额。

Q

军人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均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探亲路费如何发放?

A

应当区分情况计发:①探望父母与探望配偶不顺路的,同时发放探望父母、探望配偶、配偶子女来队探亲路费。②探望父母(里程A)与探望配偶(里程B)顺路的,按最远点计发探亲路费。当A>B时,探望配偶探亲路费按全额标准的1倍发放,其他探亲路费正常发放;当A≤B时,不发放探望父母探亲路费,其他探亲路费正常发放。③父母与岳父母(公婆)户籍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可以选择按最远点确定探亲路费全额标准。

Q

当年因工作调动、结婚、生育等原因,探亲条件、里程发生变化的,探亲路费怎么发放?

A

探亲条件、里程发生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计算,补发高于原发放数额的探亲路费,由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探亲人员信息表》,提交财务部门予以补差,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还需要提供原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探亲路费发放情况证明》。

Q

借调人员的探亲路费应该怎么发放?

A

发放探亲路费时,一般以借调人员行政关系所在单位驻地和探亲对象户籍地为起、终点。其中,抽调参加军委批准的军事政策制度改革专项任务6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参加专项任务地点重新计算探亲路费。

@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

Q

双军人探亲路费应该怎么发放?

A

男女双方正常发放探望父母、探望配偶探亲路费,不发放配偶来队探亲路费;子女来队探亲路费以双方部队驻地为起、终点计发给女方。

Q

军人配偶是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或军队职工,符合探望军人条件,探亲路费怎么发放?

A

军人正常发放探亲路费,军人配偶只发放探望父母探亲路费。

Q

招录聘用文职人员入职当年能否发放探亲路费?

A

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从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年起发放探亲路费,辞职、辞退当年可以发放探亲路费。

Q

发放子女来队探亲路费,受子女年龄、身高限制吗?

A

未成年子女均可发放来队探亲路费,不受年龄、身高限制,当年出生的子女都可以申请补发。

Q

离异、丧偶军官和士官子女来队探亲,能否发放路费?

A

离异、丧偶军官和士官,未成年子女与军人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可以按规定发放子女来队探亲路费。

一张图表帮你算得清清楚楚

@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
@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军人军属文职:探亲路费新规11问,来了

监 制 | 戴 强

编 审 | 张丙才 李庆金

责 编 | 王军华 陈前线

刊 期 | 3211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