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保亭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4月29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秀美出席会议。

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保亭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首先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接受陈进华同志,辞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审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任命聂苹、张达吉、黎明、庞春华、马振斌、刘春梅、陈灿强等7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命邢福智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谭飞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希丙同志为农业农村局局长,陈立强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吴慧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保亭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上,王秀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表示祝贺。随后,新任命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治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洪杰,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轶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宇辉列席会议。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什玲、加茂、新政、毛感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保亭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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