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結婚到離婚


要想維繫一份情感,期望愈少愈好,

若是沒有任何期待,便能無條件地愛

從結婚到離婚


從結婚到離婚

世界締結金蘭本來已是個遙不可及的夢,再加上老母的阻撓,事情就更復雜了。話說李敖拿了一筆錢給劉小姐,請她到美國stand by一陣子,但一陣子過後李敖突然又心疼起這筆錢來。有一天老母在金蘭和我們聊天,李敖話鋒一轉突然對老母說:“我已經給了劉會雲二百一十萬,你如果真的愛你的女兒,就該拿出二百一十萬的‘相對基金’才是。”老母一聽臉色大變,撂了一兩句話轉頭就走,李敖的臉色也很難看。

第二天我回世界大廈,母親斬釘截鐵地對我說:“李敖已經擺明了要騙我們的錢,你可是千萬不能和他結婚啊!”我聽了心裡很不舒服:當初舉雙手雙腳贊成的人是你,現在舉雙手雙腳反對的人也是你,我又不是你們之間的乒乓球,嫁不嫁該由我決定才對。本來對這門婚事心裡是很猶豫的,現在為了爭取自主權,反倒意志堅定地非嫁不可了,於是穿著睡衣蹺家回到金蘭。

五月六日的早上在李敖家的客廳裡,由《中國時報》主編高信疆和作家孟絕子證婚,我的新娘禮服就是那身睡衣,婚禮過程中還得派人緊盯著門眼,怕老母半路阻撓。

至於婚後所發生的事,李敖又運用了他高度選擇性的記憶力,只記錄我父親請我們吃了一頓友善的晚餐,卻忘了結婚證書在當天下午就被我撕成兩半的不友善舉動。

事情是這樣的,當我們決定結婚時,李敖答應了我一個條件:結婚的當天下午必須由乾爹陪同我們回世界大廈,和老母重新建立良好關係。我不可能有了丈夫從此不與母親往來,如果要往來,關係還得維持和諧才行,否則我不又成了夾心餅,兩面不是人了。

婚禮結束後餘紀忠先生請我們吃午飯,飯後回到金蘭大廈,沒想到李敖竟然坐在馬桶上要我給他泡一杯茶喝,嘴裡還得意揚揚地說:“你現在約已經簽了,我看你還能往哪兒跑,快去給我泡茶喝!”我起初以為他是鬧著玩的,後來看他臉上的表情非常認真,我想這個人真的是有精神問題,於是到抽屜裡把結婚證書拿出來,站在他面前刷的一聲就把這“合約”撕成了兩半,然後對他說:“你以為憑這張紙就能把我限制住嗎?”

沒多久乾爹來訪,李敖很不客氣地對乾爹說他怎麼可能去跟一個莫名其妙的老太婆賠不是,乾爹氣得臉都漲紅了,我只能陪著乾爹返回世界大廈。過了幾天李敖打電話來談判,他說如果他願意站在我家門口挨胡老太的罵,罵足一個小時後我願不願意和他回金蘭,我說:“好,我答應你這個條件。”

不久李敖果然登門造訪,手上還帶了一盒禮物,老母門一開一看是李敖,二話不說劈頭就罵:“你這個沒人性的東西,還好意思上門來?……”老母罵足了一個小時,李敖動也不動地站著,後來時間到了,他看了一下表示意我跟他一起回去,我履行承諾,拿著箱子又跟他回金蘭了。

我在前文說過,我的人生沒事則已,一有事就是骨牌效應。本來已經遠赴南美智利的蕭孟能先生突然在二月多回到了臺灣。他人在國外時,李敖、我和李放曾經到他花園新城的家搬了許多古董和傢俱回金蘭。我當時問李敖為什麼把東西都搬空了,他說為的是替蕭先生處理財物。蕭先生在天母有幢房子取名靜廬,李敖說為了便於處理,必須把這幢房子暫時過戶在我名下,我沒有多心,不久他就辦了過戶手續。這段期間李敖時常和李放通電話,李敖講電話的態度非常神秘,聲音低得連我這麼好的聽力都聽不見他的談話內容。我好奇地問他到底在搞些什麼名堂,他說他在處理蕭先生水晶大廈的買賣事宜。

蕭先生回臺灣後第一件事就是找李敖,李敖避不見面,但我並不知情。他找不到李敖,只好把我母親請了出去,向老母告知他花園新城的房子已經被退租,古董和傢俱全都被搬空了,天母靜廬也換到了胡因子的名下,委託李敖處理的水晶大廈更是被法院拍賣了。

一向對李敖“言聽計從”、“沒有任何怨言”(李敖自己在回憶錄中的用語)的正人君子蕭孟能,是《文星》雜誌和文星書店的創辦人,也是李敖多年共患難的戰友,他和我一樣是個不折不扣的生活白痴,我們都因為懶於處理人生繁瑣的事務而成為不怕麻煩之人的掌控對象。

母親聽完了這些事的始末,立刻打電話到金蘭找我,約我回世界大廈和蕭先生及他的女友王劍芬見面。六月十日那天,蕭先生坐在世界大廈家中的客廳裡當面告訴我說,他因為和李敖多年共患難,可以說是完全信任彼此的交情。李敖在處理財務方面比他高明太多,所以他大小金錢之事全部交由李敖總管,李敖要他籤什麼,他就籤什麼,連問都不問一聲的。劍芬在一旁說蕭先生的行為簡直跟大白痴差不多,我說我很瞭解他。劍芬接著說道,還好她當時提醒蕭先生把李敖親手寫的一張長達十八英尺的財物清單複印了一份拷貝,如果他們要告李敖侵佔,那是唯一的一份法律憑據。

後來在閒聊中蕭先生提起一件事,他說那些被搬走的古董他都可以不在乎,只有一小塊紅絹布的乾隆御批是真正值錢的傳家之寶,這才是他唯一心疼的東西。我突然想起李敖曾經很得意地給我看過一塊紅絹布的乾隆御批,他說十年前他從牯嶺街的古董商那裡以五百元的低價收購了這個寶貝,因為那個老闆不識貨。我聽完蕭先生的話心裡已經有了譜。

李敖總說他不重視動機,只重視真憑實據,然而任何一個神智清明的人都知道動機才是最重要的。這時我對李敖最後的一絲幻覺都被打破了。智者說得對,要想維繫一份情感,期望愈少愈好,若是沒有任何期待,便能無條件地愛,但是我必須承認我年輕時對人性的期望恐怕是太高了。我幻想中的李敖是個具有真知灼見又超越名利的俠士,而不是一個多欲多謀濟一己之私的“智慧罪犯”。於是我暗自在心中打定了去意。

不久李敖又和四海唱片發生了糾紛。民歌手兼唱片製作人邱晨在媒體上看到李敖所寫的《忘了我是誰》,很想把它譜成曲,於是偕同四海的廖董夫婦約我和李敖在財神酒店談出版這首歌的事宜。邱晨問李敖對歌詞的酬勞有什麼要求,李敖說沒問題,比照一般作者的酬金就行了。後來邱晨錄完了音,唱片上市的第二天正準備把酬金給送李敖,李敖卻開始避不見面。不久廖先生從國外回來,親自帶著禮物來見李敖,李敖說付款的時間遲了兩天沒照規矩來,所以要訴諸法律,不過可以私下和解,於是索價二百萬元(看來他很迷信這個數字,大概是曾經比照此法成功地取得辜振甫的二百萬臺幣吧)。

廖先生要李敖給他一星期的時間做考慮,李敖答應了。廖先生趁這一個星期把所有發出去的唱片全部回收,並登報聲明,經銷商如果繼續出售那張唱片,必須自己負法律責任。後來四海把那首歌的歌詞改成了錢、錢、錢。

這段期間我已經心生警覺,懂得一些城府了。我不動聲色地把自己的私章、戶口名簿、畫和衣物,一點一點地搬回家,等到搬得差不多了,就不再回金蘭去住了。這時我開始提出離婚的要求,但李敖不肯,他說他要拖我一輩子,我心想他是很可能這麼做的。沒想到有天晚上他打電話來,要我到劉維斌導演家,他願意無條件離婚。劉導演也是在臺中新北里長大的世交,他的妻子孫春華則是我一直很喜歡的女人之一。

我到達劉大哥家,和春華聊了一會兒,大家便坐定下來。李敖拿出紙筆開始寫離婚協議書,我心裡有一種立刻可以得到解脫的期待感。他寫到一半突然轉頭對我說,我必須把私章和戶口名簿交給他,他好辦理靜廬的過戶手續。他不知道我已經在李永然律師的協助下將那幢房子物歸原主了。我告訴李敖說這麼重要的東西我不能交給他,因為我不知道他會拿去做什麼。這時李敖臉色一變,氣急敗壞地開始罵出各種不入流的話,他又跳腳,又比武,像瘋了一般地要和我單挑。

我先是靜靜地聽著,聽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拿起旁邊茶几上春華養的一盆很重的盆栽,照著他腦袋的方向正準備用力砸過去的時候,劉大哥一把抱住了我;我用力過猛,反彈力當場令劉大哥閃了腰。兩個人就這樣鬧了好幾個小時,後來猛然意識到天都快亮了,於是獨自走到飯桌一個人低頭吃起春華為我們準備的宵夜(已經成了早餐),這時李敖突然變了一張臉走到我的身邊,和顏悅色地對我說:“因因啊!我們還是好好解決這件事吧!”我頭都沒抬地對他說:“太遲了,我們走著瞧吧!”

八月二十六日蕭孟能先生召開記者會,接著四海唱片公司和我又聯合起來招待記者,公佈了李敖的真相。第二天所有的報紙都登出這則消息,輿論為之譁然,我整個人充滿著戰鬥意志。八月二十八日李敖在友人勸說之下決定和我離婚。他先舉行記者會,並散發書面聲明,寫了五條文情並茂的感言。某些與我有交情的女記者朋友拿了這份聲明,立刻趕到世界大廈對我說,如果我不能馬上回李敖一份書面聲明,第二天報上登出的內容必定是一面倒的,因為他的文筆實在“動人”。於是我在五分鐘內含著眼淚回應了他的聲明。那張紙我沒有保留下來,只記得內容是希望他好自為之,從此不再遇見“試探”。

當天下午李敖拿著一束鮮花,打著我送他的細領帶,在律師的陪同下來到世界大廈準備和我籤離婚協議書。當他和我握手的那一刻,我突然很清楚地意識到我們之間雖然歷經一場無可言喻的荒謬劇,但手心傳達出來的訊息還是有情感的,於是緊繃的鬥志一瞬間完全瓦解。我的心一柔軟,眼淚便止不住地泉湧,我為人性感到萬分無奈。沒有一個人不想愛與被愛,即使堅硬如李敖者也是一樣,然而我們求愛的方式竟然是如此扭曲與荒唐,愛之中竟然摻雜了這麼多的恐懼與自保。

李敖簽完了離婚協議書,回到金蘭不久便打了一通電話給我,他說他認為我們之間還是有很深的情感,他希望和我到一個沒有人煙的地方,把周圍這些惱人的事拋到一邊,好好地安靜一陣子再做決定。我一邊落淚,一邊滿心遺憾地對他說:“玉已經碎了,恐怕很難再密合了。”接著他話鋒一轉立刻對我說:“靜廬的所有權狀在我手裡,你在法律上已經觸犯了偽造文書罪,律師有沒有告訴你這件事?”我心懷警覺地對他說我並不清楚這裡面牽涉到的法律問題,一切交由律師處理,不久他就掛了電話。後來我才知道那通電話從頭至尾被他錄了音。他讓我認清警覺是必要的,人一怠忽危機就會出現。

選自《死亡與童女之舞:胡因夢自傳》(胡因夢著,圓神出版社,199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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