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专业人士,中国公民中的某一人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许可馨?有什么依据?

夜郎原住民


理论上公德都不是可诉对象。许并无侵害具体个体,技术层面并不构成任何违法或犯罪。关键在于,也没有道德法院,无处受理。

公德充满争议,是权力禁区。公德是私权的自觉性选择,不是必然选择。如果非要找个罪名,也只能是思想犯。当然,许也有权斥我等为装X犯。同理,均只能逞口舌之快。

爱国不具强制性,因为你根本强制不了思想。就算你强制,也不起任何作用,这叫法不究不可能。比如,你绝对强迫不了牛唱歌,所以牛不唱歌就不能纳入违法行为。

公德不具强制性,是文明的必然结果。宇宙有公理无真理,非得把公理真理化,反而摧毁文明。所以呢,放下愤怒,反躬自省,你自己一生之中,有万分之一的时间去维护公德了吗?很显然,可能一个都没有。

当然,禁言也是选项之一,但结果必然是制造谎言的世界。这种类子不少吧。


科技型文盲1


…:可以起诉!许可馨公开发表不当言论。妖言惑众,蛊惑人心。并且经众人批评后还不彻底悔改。还连续三番五次贬低国家和攻击国民!充分表明其心灵太邪恶;(网络资料)

公然表明她的做法大大伤害了国民的感情和爱国热情。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挑动国民仇视国家。为了避免对她不作处理会引发“东施效颦”的发生,避免更多的许可馨,张可馨,等跳出来滋事。还网络一个清净环境!(网络资料)

我觉得,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都应该,都有义务,都有权利用举报恶行的方式起诉许可馨。受不受理那是人家的事!是态度问题!


核料反应堆盛


完全可以。她辱骂国民的行为,深深地侮辱了每个中国人的国格和人格,严重的伤害了每个中国人的灵魂和尊严。而且通过她,我们看到公民出国留学资格制度需要重新整改和完善,那些三观不正的人,绝不值得全民为他买单。至于有人说这件事没有先例,只能说我们是这个时代的继往开来者,在这个英雄热血成就的国度里,我们不能让那些道德沦丧的人嚣张跋扈、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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